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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路径

发布日期:2010/10/29 15:50:42 作者:王立 出处:湖北日报

  建筑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各类能源、资源消耗的综合载体。与同类大城市相比,武汉市建筑热环境比较独特:夏季温度高、湿重、闷热、期长(高达5个月),且夜间静风频率高,城区建筑密度大,自然通风不良,建筑物与水泥路面吸热、二氧化碳形成的保温层、空调与机动车辆排热所形成的热岛效应突出;冬季阴雨天多、日照少、湿度大、冷湖效应显著、期长(达4个月),湿冷的冬季,使人感到比寒冷地区更冷,属于典型的夏热冬冷地区,武汉市年均有9个月时间属于非舒适性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武汉市建筑能耗约占社会能耗总量的28%,并将成为未来20年能源消耗的主要增长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努力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是落实节能减排,改造和提升传统建筑业,实现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使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低碳生态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方向

  中国城市快速发展始于改革开放。从1978年起,中国经历了持续30年的工业化、城镇化的高速发展。设市城市总数已由改革开放初的216个增加到2009年的660个,增长两倍多。城镇人口从1.72亿增加到2009年的6.22亿人。到2009年年末,中国城镇化水平约为46.6%,正处于城镇化加速进行的过程中,预计到2050年会提高到75%左右。而推动城市化进程要求配套建造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在这个建造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资源。据统计:全球50%的土地、矿石、木材资源被用于建筑;45%的能源被用于建筑的供暖、照明、通风;5%的能源用于其设备的制造;40%的水资源被用于建筑的维护;16%的水资源用于建筑的建造;60%的良田被用于建筑开发;70%的木制品被用于建筑。建筑作为人类文明最重要的产物,耗费了地球大约50%的资源,城市的发展与建筑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因此,在推动建筑向节能、绿色、低碳方向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转变城市发展的模式,努力建设低碳生态城市。

  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武汉市在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为城市建设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是广泛宣传,加深了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制定措施,强化监管,确保节能设计标准在新建建筑中得到严格执行。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启动绿色建筑,不断提升全市建筑节能水平。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50%强制性设计标准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新标准的研究,以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四是以建设“王家墩绿色中央商务示范区”为契机,推进我市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及施工。

  五是大力推进太阳能、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应用。

  六是打造低碳生态新城,为武汉市节能减排作贡献。武汉市作为全国特大中心城市,发展速度快,建设总量大,在发展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等低碳城市建设方面大有可为。

  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构建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议

  2007年底,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武汉市正式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市率先将“绿色建筑”作为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在建设领域的重要抓手,结合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发展要求,从建筑节能入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构建低碳生态城市,建立可实现、可复制、可持续的绿色建筑发展模式。

  加强宣传,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理念。一是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主体和公众提高对“四节一环保”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向公众宣传,树立良好的节约资源的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宣传绿色建筑的经济政策、建设方式、经营方式,激发全社会对发展绿色建筑的市场需求。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绿色建筑的工作机制。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监管体系和财政税收激励政策,涉及建设行政主管多个职能部门,涉及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房屋拆除等全过程,因此应建立发展绿色建筑“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区城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根据《节约能源法》、《建筑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市长令,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推进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乡规划对绿色建筑的引导和调控。认真研究城镇发展空间布局,确定适宜的城镇发展空间布局、城镇规划和运行模式,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加强农民建房的引导和管理,促进城乡发展用地的合理布局;加强规划对城镇土地、能源、水资源等利用方面的引导和调控,切实体现城乡统筹和区城统筹。

  抓好科技创新,建立技术标准,为绿色建筑提供政策支撑。充分发挥武汉地区的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规划设计与集成优化技术。拟定和建立适合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建立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施工标准、竣工验收规范和运行管理标准;加强技术指标和服务,建立发展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开展绿色建筑学术交流和推广,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以绿色建筑为契机,规划绿色产业的发展。加大对绿色产业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规模应用;重点扶持光电、光热、地源热泵的生产企业,节水设备和节能门窗生产企业,通过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扶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产业支持。(作者系武汉市城建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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