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污染治理 >> 正文

多地大气污染防治今年见真招 联防联控达成共识

Eedu.org.cn 作者:王硕    资讯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

  灰霾来袭,困扰着大半个中国。霾伏四起,无城市可独善其身。

  在今年接连召开的省级地方两会上,中国大部分省区市都将大气污染防治列为2014年重点工作。而作为雾霾的重灾区,京、津、冀、晋、鲁、内蒙古也纷纷在报告中加重笔墨,提出治理目标及方案。

  北京市

  PM2.5浓度降5%

  改造燃煤锅炉4100蒸吨基本取消五环内燃煤锅炉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压缩小客车年度配置指标基本完成平原百万亩造林主体任务

  ……

  天津市

  实施四清一绿行动

  控煤控车控尘控污为重点治理火电污染

  改燃供热锅炉36座

  淘汰黄标车8万辆

  ……

  内蒙古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

  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治理各种污染

  ……

  山西省

  扩大集中供热实施范围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治理修复

  重点加强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生态建设

  全年营造林450万亩

  ……

  山东省

  加强生态建设

  加强重点行业脱硝脱硫、城区裸露土地绿化和建筑扬尘综合整治

  加大外电入鲁实施力度

  ……

  河北省

  PM2.5浓度降4%

  抓好压钢、减煤、治企、控车、降尘工作

  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

  加快集中供热、煤改电、锅炉改造工程建设

  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  

  6省份

  联防联控达成共识

  在接连遭遇持续的、大范围的雾霾过程中,京津冀及周边各省市进行联防联控已达成共识。

  在六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北京、河北、山西分别以“健全”、“推进”和“加强”的字眼提出要进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而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2013年工作时,也提出积极“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已经牵头组建了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同时,在雾霾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也分别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组织。

  而据媒体报道,2013年10月23日,京、津、冀、晋、内蒙古、鲁六省区市相关领导已在京进行了大气污染联防的首次共商。

  会议明确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六省区市领导分别介绍了治污措施和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制订情况。

  2省份

  PM2.5指标拟下降

  2013年1月1日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的部分城市及省会城市共74个城市开展了PM2.5日常监测。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被纳入首批监测之列,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邯郸等。

  基于此项监测,2014年1月2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PM2.5年均浓度值89.5微克/立方米,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4年,北京的细颗粒物浓度(PM2.5)下降5%,即下降至85微克/立方米。

  河北省也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4%。

  在河北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河北提出要“只争朝夕”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报告中表述说,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河北形象,一定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力争三年有好转、五年大改善。

  1城市

  北京提煤炭量指标

  针对PM2.5的源头,京津冀三省市均明确了“控煤、控车、控尘、控污”四大主战场,而在这四大战场中,压减燃煤无疑是重中之重。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燃煤总量约2300万吨,天津约5000万吨;河北燃煤总量接近3亿吨,在京津冀地区占比高达80%。

  根据北京市《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到2015年,北京燃煤总量将削减到1500万吨,到2020年进一步降至1000万吨以内。在今年的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北京明确提出2014年减煤目标任务是260万吨,而其他省市则没有提出年度的约束指标。

  为了实现这一年度目标,北京今年将改造燃煤锅炉4100蒸吨,基本取消五环路以内的燃煤锅炉,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治理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原煤散烧,全面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记者 王硕)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