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污染治理 >> 正文

大气治污考核办法出炉 PM2.5及PM10浓度成指标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8/4

  记者1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依据实施细则的计分方法,国家将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评分,两项评分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共10个省区市评分结果为两类得分中较低分值;其他地区评分结果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分值。实施细则的总则规定,考核结果将被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分结果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至90分为良好,60分至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实施细则,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将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两项指标年均浓度下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两项指标考核年均浓度与上年相比不降反升的,均计0分。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