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须有节能意图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就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指导意见》,居民家庭用电量分为3档,分别为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价则实行分档累进递增。(《新京报》10月10日)
阶梯电价由来已久。自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出于抑制能源消耗的目的,有步骤的实施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逐渐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选择。在能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日中国,实施阶梯电价,抑制不合理需求,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也是必要而迫切的。但问题是,就目前公布的意见而言,“阶梯电价”方案也存在些许问题:
首先是电费只涨不跌的实质。据了解,《指导意见》提供了两个可供选择的指导方案,而按照这两个方案,节约用电的家庭电费标准保持不变,超出限定的家庭则是“涨价没商量”。可以说,这样的阶梯电价方案是赤裸裸的电价上涨方案,有悖国际上“实行阶梯电价鼓励减少能耗”的初衷。
其次,这样一个新的政策的落实,只有发改委的指导意见显然是不够的。虽然现在国家发改委表示,阶梯电价政策框架确定后,各省市区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但这些恐怕还不够。无论如何,一项新的收费标准出台,至少要有细致的分析能够向民众阐述“阶梯收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要有专人去落实节电工作而非单纯地涨价收费。
据了解,在美国加州,电力公司有20%-30%的员工从事为客户节能节电的服务工作,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模式非常值得我国的电力部门借鉴。因为在我国现阶段,电力部门依旧是把电当作普通消费品,用电量与电力职工的奖金福利直接挂钩,这势必造成一个矛盾的现实:电力公司口头上打出“低碳环保”的旗帜,但实际上并不理会民众是否节电。
不得不说,如果对于某一问题的见解在大的方向如果是模糊的,那么附属的规范无论看起来多么细致多么美好,也不会起到很大的效果。在“阶梯电价”这件事上,相关部门必须明确推行新方案的宗旨,切实地推行节电方案,才能让“阶梯电价”发挥出节能作用,否则它只会沦为民众眼中不合理涨价的借口。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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