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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要有“红线”

Eedu.org.cn 作者:高杨    资讯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14

  本报记者 高杨

  “土地、水、空气等资源很珍贵,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我们还任重道远。”为了破解难题,浙江省奉化市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代表带了四项涉及生态问题的议案建议上会,其中各有两项针对农村和城市。他基于国土生态空间提出“生态红线”的概念,认为这条红线和耕地红线一样重要。“耕地红线是数量线,生态红线是兼有数量和空间概念,生态红线的提出并付诸行动,是为了保护公众生存的基本底线。”他说。

  对于农村环境问题,傅企平认为核心是土地污染,环境污染要素的主要影响最终都将归于土地,农村的土地污染影响到的是生产力的根基。他认为当务之急是立法,并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污染防治存在的不足,包括对慢性、隐性农村土地污染规制不足;对面源污染防治不到位;对被破坏的农村土地生态环境没有有效的治理与监督机制;缺乏生态保护整体性观念;土地管理法不足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保护等。

  为此,他提出要树立整体立法观念,在建构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律规范或制度时,必须将生态的整体性观念根植其中,适应自然中各种循环的过程与机制,将土壤的环境治理与大气、水、粮食、人类行为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考虑。

  对于雾霾治理,傅企平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进行修改和增加有关内容。同时,他还提出要加强城市屋顶绿化,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做法,提出加大推行屋顶绿化政策力度、制定实施的技术和施工标准、加强建设管理工作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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