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深度报道 >> 正文

环保部将对生态省市县实行动态抽查管理

Eedu.org.cn 作者:齐健 李惊亚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6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6日电(记者齐健、李惊亚)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16日在贵阳表示,目前全国已命名的生态省、市、县,要按规定上报巩固提高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环保部将根据情况进行动态抽查。

  在贵阳举行的第一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李干杰说,环保部每5年会对已公告地区进行复核,对复核不达标的,进行"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称号。对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发生环保部查实处理的重大违法案件,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未完成目标的,取消生态市、县、乡镇称号。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鼓励更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生态省建设,加快生态市、县建设。到2015年,争取有50至70个县(市、区)新建成生态县(市、区),有7至10个市(地)建成生态市,并转入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阶段,有2至3个地区基本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

  此外,环保部还鼓励开展区域协调联动和开展行业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争取到2015年,有1至2个跨行政区域建成协同高效的生态文明联动机制,加强跨区域协调,统筹解决区域环境问题的能力,着力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有1至2个行业制定实施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标准,促进生态文明的行业运营模式和参与主体环境友好的消费模式的形成,并有一批试点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