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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火热进行中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广东环保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24

为繁荣环境文化,树立环保自觉,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定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省举办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环保绿化心灵,用行动美化家园

二、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承办单位:各地环保部门、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三、活动内容

(一)“蓝天碧水绿色梦”环保摄影比赛。

配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和我省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举办“蓝天碧水绿色梦”环保摄影比赛,记录南粤大地蓝天碧水的美丽景象、环境污染的警示场面以及各地积极治污的工作镜头,营造“珍惜美好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美丽中国环保情”环保动画大赛。

配合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举办“美丽中国环保情”环保动画大赛,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道德,营造“关心环保、支持环保、践行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绿色出行我行动”环保图片巡回展。

结合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黄标车限行淘汰、油品升级提质、油气回收改造、汽车尾气检测升级等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举办“绿色出行我行动”环保图片巡回展,普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绿色选购、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四)2013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环保论坛。

以“环境保护与绿色竞争力”为主题,在2013年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期间举办环保专题论坛,借鉴国外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以开展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活动为契机,推动我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为建设文化强省、实施生态立省、弘扬生态文明、建设幸福广东做出积极贡献。各地要将此作为今年下半年环境宣教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准备,周密组织,确保相关活动在本市的顺利举行。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环境文化节各项活动,通过转发通知、刊登启事、新闻宣传、网上专栏、联系相关单位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活动。请在本地环保公众网刊登专栏(链接省厅公众网专栏即可),在本地主要媒体刊登活动消息,以及转发通知并提出相应要求。

(三)总结经验,创先争优。12月15日前,各地将本地活动情况的文字、图片材料和优秀组织推荐单位(一名)报我厅。

联系人:郑秀亮、沈立、陈昊

电 话:020-87576437(传真)、85513915、87535336

邮 箱:106032373@qq.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16楼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附件:
1.“蓝天碧水绿色梦”环保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2.“美丽中国环保情”环保动画大赛征稿启事
3.“绿色出行我行动”环保图片巡回展工作方案

附件一

“蓝天碧水绿色梦”环保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同在蓝天下,心手紧相连;同饮一江水,共建绿家园。

为配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和我省《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积极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举办“蓝天碧水绿
色梦”环保摄影比赛并将其作为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的一项重要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作品。

一、作品内容

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为主题,生动展示南粤大地蓝天碧水的美丽景象,真实记录环境污染的警示场面,倾情再现各地积极治污的工作镜头。

作品拍摄地点限于广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拍摄时间须是2012年1月后。

二、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可单幅或组照,每人投稿不多于3幅(组),多投视作无效。每幅(组)照片均需填写参赛表,并粘贴于作品背后。

(二)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三)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巡回展览、编印画册、网站宣传等公益性宣传,不另付稿酬。

(四)参赛者须对作品版权和真实性负责,已获得同类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所有参赛图片如涉及到他人肖像权、
名誉权或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三、投稿方式

(一)投稿自启事刊登之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截止。

(二)投稿须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专栏线上传电子版,作品采用JPEG文件,照片短边不低于1800像素,文件小于1.2MB; 同时须通过邮寄方式报送胶质版(12英寸,不装裱)。作品须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均为四号宋体)。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1602室收

电话:020-85513915 联系人:沈立

(三)征稿期间,大赛组委会将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南粤绿声微博、《环境》杂志等媒体开辟专栏,陆续刊登和展示参赛作品,接受公众投票和
社会监督;11月中旬,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11月30日在广东省环境公众网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奖项70名:其中,金奖1名(奖励10000元(税费自理,下同)或等值奖品),银奖5名(各奖励2000元或等值奖品),铜奖10名(各奖励 1000元或等值奖品),优秀奖20名(各奖励500元或等值奖品),入选奖34名(各奖励2014全年《环境》杂志一份)。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二

“美丽中国环保情”环保动画大赛征稿启事

世界因你而美丽,环保有你更精彩。为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培养环境道德,积极营造“关心环保、支持环保、践行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举办“美丽中国环保情”环保动画大赛并将其作为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的一项重要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作品。

一、作品内容

以环境保护为题材,参赛作品应紧扣环保主题,包括生态文明、环境意识、环境教育、绿色消费、环保生活、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生态保护、环境警示等。参赛作品标题和内容由参赛者自定,力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象生动,创意新颖,具有启迪性和可推广性 。

二、参赛须知

(一)动画形式不限,动画制作软件不限,参赛者可使用Flash或3DMAX或MAYA等软件制作参赛作品。获奖作品需要源文件经过非线性编辑机输出成AVI格式,要求能在电脑设备上进行展示、可用于电视播放。作品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参赛者2012年后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同时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需为未曾在同类比赛中获奖之作品。否则,一经发现即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作品版权归属作品作者,作者投稿后,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在本次比赛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和发布权。

三、投稿方式

(一)投稿自启事刊登之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截止。

(二)投稿须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专栏线上传电子版,作品须注明标题(“美丽中国环保情”环保动画大赛)、作品名称、创作人员、创作时间、300字左右的设计简介及联系方式等(均为四号宋体)。

电话:020-85513915 联系人:沈立

(三)征稿期间,大赛组委会将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南粤绿声微博,陆续刊登和展示参赛作品,接受公众投票和社会监督;11月下旬,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11月30日在广东省环境公众网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奖项10名:其中,金奖1名(奖励10000元(税费自理,下同)或等值奖品)、银奖3名(各奖励5000元或等值奖品),铜奖6名(各奖励2000元或等值奖品)。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选择在省及各市电视台、环保局网站、有关公共视频媒介进行免费公益宣传。

附件三

“绿色出行我行动”环保图片巡回展工作方案

绿色出行我行动,保护环境齐努力,共建美好新家园。

当汽车进入千家万户,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配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和《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实施,积极推进我省机动车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绿色出行我行动”环保图片巡回展并将其作为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尾气污染、绿色驾驶等环境科学知识以及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油品升级提质、油气回收改造等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制作“绿色出行我行动”环保图片展板和宣传手册,在全省各市巡回展出,向广大市民普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宣传相关环保政策,倡导绿色选购、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地点

自9月起,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巡回展出。

展出时间至少两天,须含周六、周日;在确保下一个市交接时间的前提下,尽可能延长本地展览时间,扩大宣传影响。

展出地点为当地步行街道或城市广场或商业中心或公园等人流密集处。

第一阶段两条线路同时展出,安排如下:

第一条线路(12个):佛山(9月21日、22日)—顺德(9月28日、29日)—清远(10月5日、6日)—韶关(10月12日、13日)—肇庆(10月19日、20日)—江门(10月26日、27日)—中山(11月2日、3日)—珠海(11月9日、10日)—阳江(11月16日、17日)—茂名(11月23日、24日)—湛江(11月30日、12月1日)—云浮(12月8日、9日)。

第二条线路(10个):广州(9月21日、22日)—深圳(9月28日、29日)—东莞(10月5日、6日)—惠州(10月12日、13日)—河源(10月19日、20日)—梅州(10月26日、27日)—潮州(11月2日、3日)—汕头(11月9日、10日)—揭阳(11月16日、17日)—汕尾(11月23日、24日)。

第一阶段巡回展出全部结束后,有关市、县、区环保部门,可联系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在本地巡回展出宣传。

三、主要工作

(一)前期工作。

9月15日前,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完成制作巡回展板(不锈钢架,约20个,每个长约2米、高1.5米;KT板制作,正反两面)和宣传手册。

9月15日前,各市确定并上报本地展出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和本地重点工作,按照统一规格,增加制作本市内容新展板,一并展出。

(二)展出工作。

各地要讲求实效,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巡展活动,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做好展板接收、存放和布展工作。

展览期间,各地负责做好展览安全质量保障工作,联系当地环保志愿者做好宣传手册发放工作,联系当地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同时,可结合实际,组织当地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科室以及机动车尾气检测等机构开展现场咨询、演示等宣传工作。

展览结束后,及时联系下一站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做好展板收集、保管和运送工作,并将本地展览图片电子资料发送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郑秀亮,电话(传真)020-87576437、邮箱:1060323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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