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东北 >> 吉林 >> 正文

吉林省颁布实施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规定

Eedu.org.cn 作者:王昕    资讯来源:中国吉林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17
  记者11日从省气象局获悉,《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若干规定》经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了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主要包括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核、化工等项目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同时还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与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或者审批等方面也给予详细的规定。

  《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将加强和规范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并在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避免或者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到的气象灾害、气候不利因素以及对局地气候和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方面起到良好的预防作用。

  据悉,《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若干规定》是国内首个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记者 王昕)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