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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划定城镇声环境功能区 噪声投诉有章可循

Eedu.org.cn 作者:张隽波    资讯来源:山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8

  记者12月6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遏制噪声污染日益突出且纠纷频发的势头,省环保厅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到明年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全部要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由当地政府对外发布。

  省环保厅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40%的环保投诉与噪声有关。而噪声污染目前已成为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噪声刺激不仅会引起头晕脑涨、失眠多梦、记忆力下降,还会造成肠胃功能阻滞,使消化液分泌紊乱,对神经系统产生机能性损害。

  据了解,拟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至4类五种类型,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为0类区,噪声限值为白天(早6时至晚10时)50分贝、晚上(晚10时至第二天早6时)40分贝。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为1类区,噪声限值为白天55分贝、晚上45分贝。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为2类区,噪声限值为白天60分贝、晚上50分贝。按照功能区类别,广场、公园一般根据周边不同情况应执行1类或2类标准,在广场、公园等公众场所进行噪声污染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罚款。

  目前,我省太原市迎泽区、沁源县、襄垣县、高平市、五台县等30个县(市、区)已划定噪声功能区,其余各市、县正在积极开展噪声功能区划定工作。(记者 张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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