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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出我国首部环境教育条例

Eedu.org.cn 作者:齐小乎    资讯来源:中国财经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4

  本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突出了政府在环境教育中的主导地位,明确了学校环境教育的基础地位,强化了社会环境教育制度,确立了环境教育保障与监督措施。这是我国开展了近40年环境教育以来第一部相关的专门法规。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环境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教育工作。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组织落实学校环境教育教学规划、计划,配备、培养环境教育师资力量和课外辅导员,并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教育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并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

  《条例》指出,建立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环境教育培训制度。国家和自治区环境重点监控企业、新建项目单位的负责人,应每年接受不少于一次的环境教育培训。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环境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开展环境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展环境教育所需经费,由本单位承担。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表示,《条例》填补了我国环境教育专门立法的空白,是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成果,意义重大,值得肯定和推广。据悉,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很重视环境教育立法,美国、巴西、日本、菲律宾、韩国等国早已相继制定了专门的环境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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