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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遭遇前所未有开发破坏 生态忧虑几何?

Eedu.org.cn 作者:林琳 王皓    资讯来源:陕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10

 

  自然保护区:很多管理漏洞亟待解决

  到目前为止,我省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共6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0个,市、县级8个。

  此次执法人员抽查的11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未发现乱勘探、乱开发、乱建设等开发活动,无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实验区内也无工业建设项目,旅游、服务等项目均经过批准建设。各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除少量采药、捕捞外,无较大范围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除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未设立管理机构外,其他10家保护区均设立有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依法开展管理工作。

  此外,还有5家保护区总体规划未编制或已编制未报审,部分自然保护区未设立保护站,人员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无台账记录。

  饮用水保护:三家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六市涉及秦岭保护区的6家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抽查。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3家饮用水源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中,西安市石砭峪水库水源地、渭南市沋河水库水源地、佛坪县城市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有较多居民居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收集直排。佛坪县城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企业存在,且该企业雨污未分流,生活污水,厂区污水等均排入饮用水源。

  日前,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已经致函相关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市政府督促所属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依法处理,对部分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责令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同时,省环保厅责成环保和国土部门加强对采矿(石)企业的监管,责令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的矿山企业限期补办环评,未履行验收手续的,环保部门责令限期验收。不但对不符合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或者予以关闭,而且还坚决整合或者取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小采矿,小采石企业。

  此外,省环保厅将严格矿产开采企业的矿权审批,严格把关矿权证的五年期审验,对矿权期满,未按相关规定完成生态恢复,矿山开采期间恶意破坏生态环境,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矿产企业,收回矿权或不予审验,并且加大对采矿企业的生态恢复监管力度,逐步建立生态恢复管理机制。

  另悉,针对自然保护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将责成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整改,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持续多日的检查内容,包括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采矿(石)企业,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据了解,此次行动共抽查采矿(石)企业28家,自然保护区11个,地表饮用水源地6个。(记者 林琳 实习记者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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