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西南 >> 西藏 >> 正文

西藏对重点野生植物实行采集许可制和轮休采集

Eedu.org.cn 作者:吴齐强    资讯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18

  本报拉萨8月17日电  (记者吴齐强)西藏日前正式出台《西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对重点野生植物实行采集许可制和轮休采集,全面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西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所称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古树名木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生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包括其根、茎、叶、皮、花、果、种子及其衍生物等。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根据《办法》,从事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藏药利用的机构或者单位,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经自治区政府野生植物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提出申请;需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植物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自治区政府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采集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植物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地区(市)行署(政府)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据悉,第一批公布的自治区重点野生植物名录中,裸子植物中有1科2属4种,亚东冷杉、察隅冷杉、康定云杉及西藏长叶松,以其特有属性而列入;双子叶植物有17科23属31种,具柄胡椒、昌都杨、左旋柳、班公柳、四叶红景天、大花黄牡丹、藏南丁香、定结桂花等,或以其特有、或以其稀有、或以其资源脆弱、或以其珍贵而列入名录。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