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拨款8000万元奖励节能减排
这8000余万元来源于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环境保护专
项资金,奖励与减排量挂钩。按国家核定的各市主要污染物2007年减排量和《2008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确定的各市计划减排量的平均数计,每减排1吨化学需氧量奖励450元,每减排1吨二氧化硫奖励200元。
这部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列入《2008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化学需氧量结构减排项目、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实施补助和奖励,涉及造纸、制革、制糖、酒精、淀粉、冶炼、钢铁、电力等行业。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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