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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 建设美好生态新家园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广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18

  湿地资源

  滋养“地球之肾”

  留住湿地之美

  被誉为“地球之肾”的湿地,在八桂大地星罗棋布。被列入全国三大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工程之一的广西临桂县会仙湿地,是漓江流域最大的喀斯特地貌原生态湿地。明朝著名地理学家、探险家徐霞客有诗称:“桂柳陡河水长流,虎仔桥上看客舟。龙王庙内钟鼓响,如此风景消旅愁。”水草丰盛的会仙湿地不仅孕育出“鱼米之乡”,也吸引世界各地游客慕名而来。

  作为全国湿地类型齐全、数量较丰富的省区之一,广西现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总面积70.6235万公顷。广西重点湿地主要包括沿海红树林以及生物资源丰富的大型水库及周边区域。其中红树林面积8374.9公顷,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38%。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北仑河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钦州湾湿地、澄碧河水库等4处湿地被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山口和北仑河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山口湿地保护区还加入了世界“人与生物圈”网络。

  2008年以来,广西林业部门积极实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广西湿地资源和湿地现状调查,编制实施《广西“十二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规划》。2011年3月,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获批准试点建设,在广西实现零的突破;2012年2月,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又获批准试点建设。2012年6月,广西又申请报建柳州红花谷、横县西津等2处国家湿地公园。“十二五”期末,广西将建成相对完整的湿地保护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区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

  林地资源

  保护发展并举

  共建双赢之路

  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和发展林业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全区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大局,加强制度建设和保护管理,规范审核审批,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全区林地面积稳步增长,林地面积从2005年1496.45万公顷,增加到2010年1527.17万公顷,净增30.72万公顷。

  2008年以来,广西林业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文件,实现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从随意使用向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的历史性转变,使林地保护利用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实现全区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我区科学编制“十二五”期间年度征占用林地定额,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使用林地机制,不断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各地积极落实地方政府保护林地责任制,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为保障和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实现林地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为全力做好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民生工程占用征收林地的保障工作,自治区林业厅在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有保有压、占补平衡”的原则,坚持“提前介入、监管前置、重心下移、加强协调、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执行限时办结制,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需要,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林地保护管理双赢。2008年以来,累计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2105个,占用征收林地40.26万亩。

  森林防火

  铸就护绿长城

  卫我八桂林海

  2010年12月30日,广西专业森林消防系统迎来一次盛大聚会全区14个市的专业森林消防代表队、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代表队和自治区森林公安代表队,共16支队伍、25辆森林消防指挥车和16辆森林消防运兵车参加全区森林消防演练,总人数超过1300人。

  广西作为林业资源大省和南方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线长面广。2008年以来,森林防火部门抓预防,重扑救,强基础,严督查,各地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瞭望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防火林带公里数位居全国第三,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探头39(套)个,成为全国森防战线第一个建设无线数字通讯系统的省区、第二个建设预警监测系统的省区。全区在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和森林防火指战员力量培训的同时,不断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各地组建村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迄今已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12支、3500多人。

  得益于森林防火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双管齐下,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据统计,2008-2011年全区年均森林火灾次数、火场总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分别比2003-2007年减少32%、38%、60%、54%,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森林公安

  “亮剑”守护森林

  有我绿色卫士

  八桂大地,层峦叠翠,绿意盎然。林海中,活跃着一支英勇无畏、善打硬仗的护绿队伍森林公安民警。长期以来,我区森林公安干警忠实履行保护野生动植物、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以及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神圣使命,深入开展“亮剑行动”等多项重大行动,为生态安全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被誉为“绿色卫士”和“林海雄鹰”。

  2008年以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相继开展了“飞鹰行动”、“候鸟三号行动”、“绿盾三号行动”、“春季行动”、“春季攻势”、“亮剑行动”、“清网行动”、“冬季破案攻坚战”、“春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乱砍滥伐、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人为森林火灾等重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涉林案件上升势头,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保障林业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

  据统计,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全区共查处涉林案件3.8万多起。其中,全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共立9000多起,查破7000多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近3万起,查破2.8957万起,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万多人次,收缴木材13.8万立方米、野生动物近35万头(只)。因成绩显著,自治区森林公安多次受到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公安厅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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