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中南 >> 湖北 >> 正文

建环保法庭 守住青山绿水

Eedu.org.cn 作者:王荣海    资讯来源:长江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8

  委员呼吁由专门法庭审判环境污染案件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发生环境污染案件,法院应由专门的法庭来审判。”昨日,省政协委员分组讨论省“两院”报告时,省政协委员、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呼吁,设立环保法庭,专门从事环保案件的查处。

  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

  蔡学恩说,目前武汉城市圈正在进行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武汉城市圈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群,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很严重。可是一些大的污染案件,却往往得不到查处。

  蔡学恩建议中级人民法院及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主要受理大范围的,甚至是跨区域的环境污染案件,维护公众的利益。

  部分城市已开展类似实践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部分省市已经成立了环保法庭。2007年11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辖区内山林保护的排污权及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受太湖蓝藻事件催发,去年5月,江苏省首个环保审判庭也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

  蔡学恩说,武汉城市圈作为“两型”社会试点,更应当在环境保护机制上进行探索。尽快设立环保法庭,为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观点

  最紧要的是把环保法执行到位

  设立环保法庭,能解决环保部门执法“腰杆不硬”的现象吗?省政协常委、致公党湖北省委副主委龙炳煌说,有利于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不过,他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把已有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执行到位。

  龙炳煌说,从各地发生的环境污染案件分析,背后主要原因还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执行到位,同时也与目前环保违法成本较低、守法成本高有关。只有提高企业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实行严格的环境污染追责制,包括对地方政府实行“一票否决”等,才能真正地解决当前环境污染问题。

  ◇链接

  部分企业宁交罚款不愿治污

  日前召开的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集中评议大会上,省环保局负责人就曾披露环保监管遇到的现状:有些企业宁可交10万元罚款,也不愿意花钱去治理污染。如一家造纸企业的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天的运转费就达3至4万,如果停用污水处理设施,新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最高处罚额度是10万元,仅相当于企业4天的污水处理运转费。某火电厂脱硫工程需投资8亿元,按现行排污收费标准,8亿元可交纳20多年的排污费。

  省环保局表示,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全面界定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制定污染损失赔偿、评估等地方法规。同时,推进“绿色金融”,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提高金融信贷对环保的调控力度,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两会声音

  工业园中竟设有收费站,两企业间往来还要交费。我建议拆除襄樊东大门的寺湾收费站。

  ——省人大代表靖炳坤

  本报记者 王毅

  在汉口北已投巨资建成了大型家具批发城,临近的区域不要跟风而上,也搞此项目,这样容易导致项目重复建设,引起恶性竞争。

  ——省人大代表、湖北广东商会会长肖凯旋

  本报记者 雷闯 实习生 吴泽华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