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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工作存在五大问题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5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说,从检查情况看,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和节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这五个问题分别是:

  ━━体制不适应。目前对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对节能也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源管理和节能体制没有形成。一是节能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节能管理力量不足,行业节能管理弱化。二是目前的体制主要侧重于能源的供应和开发,对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重视不够。国家在节能方面的投入比重低且逐年下降,能源效率投资占能源总投资的比例由1983年的13.2%下降到2003年的4.5%。三是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指标体系不适应节能工作需要,数据不系统,可信度不高;不少地方和部门对节能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四是对节能服务机构鼓励培育不够,一些行之有效的节能新机制,如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没有建立起来,不能满足用能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政策不配套。现行有关节能的财税政策较少,不成体系,力度也不够,能源价格政策不合理。一是能源价格未能反映能源的稀缺程度,未能反映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环境和生态的补偿成本,未能反映节能的政策导向。二是对高耗能、高浪费行为缺少必要的调控手段,对节能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燃油税、供热收费改革等政策尚未实施。三是节能工作缺乏稳定的财政资金支持,现有投入少而分散,不能集中支持节能目标的实现。四是缺少对节能产品技术的政策鼓励措施。2005年我国节能灯产量是世界总产量的90%,其中70%以上出口,国内节能灯的使用比例并不高。由于政策不配套,一方面生产企业超能力生产和乱开滥采,资源回采率低,浪费和破坏严重;另一方面用能单位缺乏节能积极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使用,因投入高收益低而缺乏市场竞争力。

  ━━结构不合理。一是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在工业内部结构中,高耗能行业所占比重过高。目前,我国工业能耗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的70%左右,其中钢铁、建材、化工、石油加工及炼焦、有色金属等高耗能行业占到了工业总能耗的69%。同时,高耗能的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过剩,产业集中度低,小企业多,技术水平不高,增加了能源消耗。2005年,我国具有炼铁、炼钢生产能力的钢铁企业有871家,平均每家企业粗钢产量约40万吨,18家产能500万吨以上的企业,产量仅占全国粗钢产量的46%。而2004年,日本4家钢铁企业的产量就占其粗钢产量的73%,俄罗斯5家企业产量占79%,韩国2家企业产量占82%。

  二是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不可再生能源在生产和消费总量中分别占92.1%和92.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比例偏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潜力很大,风能可供利用的装机容量约10亿千瓦(目前只开发了0.13%);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年日照时间在2200小时以上;每年可用于能源使用的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约1.5亿吨标准煤;林业剩余物资源量约2亿吨标准煤;油料植物和能源作物潜在种植面积可满足年产5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的原料需求。

  ━━技术支撑不到位。节能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这是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我国目前节能技术支撑比较薄弱,与国际比相对落后,更跟不上我国节能形势的需要。一是节能标准过多迁就现有技术水平,较少反映未来节能要求,很少公布具有引导作用的超前性标准。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已有10年没有修订。二是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缺乏有效组织,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很少。三是现有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2004年火电供电煤耗每千瓦时为379克标准煤,比国际先进水平高67克;大中型企业吨钢可比能耗为705千克标准煤,比国际先进水平高95千克;电解铝交流电耗为每吨15080千瓦时,比国际先进水平高980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载货汽车百吨公里油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1倍以上;我国现有各类电动机总功率约4.2亿千瓦,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以上,相当于每年多消耗电能约1500亿千瓦时。

  ━━法制不完善。节约能源法规定的许多基本制度没有落实。如节约能源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大家普遍反映,这一重要制度基本上没有执行,有的产业甚至还没有制订出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节约能源法中有关政府节能管理、用户合理用能、节能技术进步等内容,由于必要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没有跟上,有些规定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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