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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时代财税策略——访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

Eedu.org.cn 作者:孙雷 包容…    资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5

 

  生物质能源绝不与粮争地

  《21世纪》:我们也注意到,在《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中,将“坚持不与粮争地,促进能源与粮食‘双赢’”放在了财税扶持三原则的首位,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朱志刚:发展生物质能源,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处理好与粮食安全的关系。

  我国人多地少,始终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一定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稳步推进。

  当粮食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时,国家有计划地拿出一部分粮食加工转化为生物能源,将有助于平衡粮食供求,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根据有关统计,我国每年有秸杆等农林废弃物6亿吨可以利用,还有近20亿亩的宜农、宜林荒山荒地可用来发展能源农业和能源林业,非粮生物资源开发潜力丰富。

  而且,根据企业的一些实践经验,荒山荒地经过改良后,可用来种植粮食,如在山地、荒坡种植文冠果等乔木后,还可在林间种植大豆等杂粮,这实际上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更加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

  因此,在我国有条件实现生物能源与粮食的“双赢”。

  《21世纪》:怎样才能有效保证这一原则的真正落实呢?

  朱志刚:关键是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政策体系。

  今后将建立粮食影响因素评价制度,对生物能源项目消耗粮食、占用土地情况进行专项评审,充分论证与考虑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对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生物能源,国家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只有按国家计划生产才能享受财税扶持政策。对以甜高粱等非粮农林作物为原料生产生物能源,必须配套建设原料基地。

  今后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企业不能只建工厂,要有自己的原料基地,大力推行“公司+农户”的方式,要将具备原料基地作为行业准入、享受国家财税扶持政策的必要条件。

  原料基地建设要开发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能占用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有关部门将严格考核原料基地建设情况及规模,作为财政补贴预算依据。

  另外,考虑到建立能源作物原料基地,一次性投入较大,需要整理土地,投入种苗费,北方地区还要开挖水渠等等,国家将支持原料基地建设。

  目前,中央财政已有一些资金渠道支持开发利用荒山荒地,如土地整理项目、农业开发项目、林业生态项目等。对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的支持,首先要整合利用这些支持渠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另外,国家将视情况对龙头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我们把以上措施都融入了《意见》中,我想,这将促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真正做到能源作物不与粮争地。

  下一步更需要协同配合

  《21世纪》:如何理解《意见》中在最后所提到的“加强部门间配合,共同推动生物能源发展”?

  朱志刚:促进生物质能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除财政支持政策外,还需要发改委、农业、林业、质检、工商、标准、销售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比如销售也是推广生物质能的关键环节,如果生物质液体燃料不能顺利进入国家运输燃料体系,生物质能产品即使生产出来,也没有销路。这也是目前生产企业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流通主体有义务收购符合质量要求生物质能液体燃料。中石油、中石化等销售部门应积极建设混配中心,为下一步扩大推广做好准备。

  除此之外,还需要农业、林业部门培育优良能源作物品种,土地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为建设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提供条件。质检、标准部门负责生物质能源技术规范制定等基础工作。

  目前,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财税扶持政策框架性意见,下一步更需要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好扶持政策。

  《21世纪》:接下来,从财政政策角度看,在缓解中国能源紧张局面、促进环保方面,财政部还将做哪些工作?

  朱志刚:我国本轮的经济增长令世界瞩目。但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是环境和资源的约束,尤其是石油存在硬缺口。这已经给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个大问题。

  这一轮的经济增长的成绩是肯定的,但是确实存在高速度、高发展、高代价的问题。最主要的代价是资源和环境的代价。经济发展为百姓创造的不应只是GDP,还要有好的环境。

  为此,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观点:在资源上,要采取采矿权有偿使用,要逐步建立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保证金制度,要有起码的安全门槛;环境上,要进行总量控制,要有偿取得排污权;在石油替代上,要有一套财税政策保证能在我国顺利推开。

  如果这三个问题能够有效解决,我国的资源使用和开采上尽可能减少浪费,保持良好的矿业秩序,同时保障好环境和生态,顺利发展替代能源,开辟能源新渠道,就能逐步破解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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