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形势与“十一五”发展
"十一五"能源发展的主要措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的奋斗目标,今年人代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方向,提出了总体要求: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近年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研究编制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煤炭、油气、电力、新能源、节能等五个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下面又编制了核电、风电、LNG(液化天然气)、煤层气、替代能源等子规划。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这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降低能耗的目标,不少人说,定得过高,很难实现。客观地讲,我国目前仍处在资源消费强度较高的时期,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见效需要一个过程,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确实比较大。但是,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根本上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要看到,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能源效率、能源强度、单位产品能耗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节能潜力不小。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作为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摆在首要位置,切实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舍此没有别的出路。
我们确定的节能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十一五"期末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年均节能率为4.4%。到2010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节能工作总的要求是: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宣传教育,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综合的、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节能工作。
一是通过调整结构节能。节能不仅仅是微观层次的问题,首先是宏观层面的事情,即是国民经济的结构问题。目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看,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2005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刚过40%。OECD(世界经济合作组织)国家这一比重平均水平超过70%,其中,美国为75.3%。与我发展水平相近的巴西和印度分别为75.1%和51.2%。按照有关部门的测算,如果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比重相应降低一个百分点,那么万元GDP能耗就可降低约1个百分点。从工业内部结构看,高能耗行业比重大,特别是高耗能的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过剩,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行业比重低。去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只有10.3%。按照目前的工业结构,如果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而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下降一个百分点,那么万元GDP能耗可再降低1.3个百分点。因此,解决节能问题,首先要调整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二是通过技术进步节能。我们在这方面的潜力非常大。比如锅炉。我国在用的中小锅炉约50万台,实际运行效率只有65%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个百分点。这些中小锅炉中90%都是燃煤锅炉,年消耗煤炭4亿吨左右,通过技术改造和完善管理等措施,仅燃煤锅炉一项的节约潜力就有7000万吨。又比如节能灯。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国,2005年节能灯产量达到17.6亿只,占世界总产量的90%左右,但我国生产的节能灯国内使用的比例并不高,大部分都出口了,出口量占到生产总量的70%以上。如果把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中部地区一个省的全年用电量。再比如电动机。我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量大、面广,而达到国家节能评价标准的只占市场销售量的1%,如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广高效节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力度,将市场份额提高到12%,每年就可节电100亿度左右。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只要大家真正重视起来,总会找到节能的路子。一方面,要把节能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我们将利用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大力支持节能重点项目,优先扶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示范项目,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加快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节能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重点淘汰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如水泥土窑、普通立窑,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2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和2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小火电机组,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等等。
三是通过加强管理节能。目前,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消费领域,节能管理都是薄弱环节,跑冒滴漏现象非常严重。比如,不少人没有出门随手关灯的习惯,长明灯经常见;很多单位的计算机整晚开着不关;大马路、广场上,华灯高照,浪费严重。加强节能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非常必要,十分迫切。当前,急需抓好的工作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降低能耗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区市。各地也将把GDP能耗降低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行业和企业,明确责任,全面推进。要加强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抓紧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主要是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突出抓好1000家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采取政府主管部门与重点企业签订节能协议,通过公报、检查、抽查、通报、交流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节能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要完善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型产品。
四是通过深化改革节能。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能够反映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大财税政策对节能的支持。加快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目录中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实施节能产品政府强制性采购政策,特别是将企业研发的首台、首套节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五是通过强化法治节能。要把实践中、改革中形成的节能措施和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的标准体系。重点抓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左右,而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如果通过健全并严格实施建筑节能,特别是墙体材料革新等方面的有关法规,使我们的建筑能耗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全社会的总能耗就可以再降低10%以上。为此,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地区执行节能65%的标准。要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能效标准,组织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设计规范。
六是通过全民参与节能。节能是事关全社会的大事,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上海市算过一笔账,如果夏天把空调温度调高1度,全市480万户家庭可减少24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如果每天将白天不用的电器插头全部拔掉,全市可再减少7.5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这两年,我们倡导将夏天的空调温度调高到26度,作用就很明显,可以说,迎峰度夏工作顺利完成,"军功章"里面有它的一份。要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节约文化,发挥政府机关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使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每一方气的良好习惯,成为一种生活风尚,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总之,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节约能源。节约能源,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能源的消费模式,把我国建设成为节约型社会。
第二,立足国内,多元发展。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基本方略。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把能源供给主要寄托于国际市场是不现实、也是不安全的;同时,国内能源资源尚有较大的潜力,我们也有能力主要依靠国内解决我国的能源供给问题,把能源自给能力维持在合理水平。
一是有序发展煤炭。要坚持煤为基础,高效清洁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加快建设神东、陕北、黄陇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和发展亿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炭供应基地。大力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和综合利用,发展煤炭液化、气化,鼓励瓦斯抽采利用。
二是积极发展电力。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建设大型超超临界电站和大型空冷电站,启动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鼓励发展一批大型坑口电站,建设大型煤电基地。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建设金沙江、雅砻江、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和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重点建设百万千瓦级核电站,逐步实现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自主化。加强核燃料资源勘查、开采、加工工艺改造以及核电关键技术开发。建设西电东送三大输电通道和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加强区域、省级电网建设,同步发展输配电网络,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完善城乡配电网络。
三是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力度,重点开拓海域、主要油气盆地和陆地油气新区,开展煤层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勘探。实行油气并举,稳定增加原油产量,提高天然气产量。搞好东部老区挖潜,加大西部和海域新区开发力度。加快深海海域和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柴达木、四川盆地等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发展乙醇、二甲醚等替代石油燃料。加快油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逐步完善全国油气管线网络,适时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及陆路进口油气管道。
四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风能,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以上的大型风电项目,在内蒙古、河北、江苏等地区形成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大力开发生物质能,支持发展秸秆、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建设一批秸秆和林木质电站,扩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产能力,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提高自主设计和制造水平。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目前的7%左右提高到16%左右。
第三,保障安全,保护环境。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基本要求。目前,人民群众对能源特别是煤炭生产重特大事故频发和环境污染问题意见较大,议论较多。对于能源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多方采取措施,促进能源的安全发展和清洁发展。特别是为解决煤炭安全生产问题,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率有所降低,百万吨死亡率从2002年的4.94下降到2005年的2.71。但受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我们还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
一是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深入进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工作。
二是多渠道增加煤矿安全投入。国家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地方和企业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选择和推广瓦斯防治和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三是加快制定煤炭开采瓦斯含量具体标准。
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素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煤矿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同时,建立能源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确保电网和油气管网安全运行,防范电力和油气生产安全事故。
面对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我国未来能源发展需要兼顾经济性和清洁性的双重要求,促进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合理开发能源资源,规范开发秩序。做好矿区生态保护工作,对煤矿采空区、塌陷区及历史形成的环境欠账实行综合治理。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积极鼓励洁净煤发电、核电、天然气发电和新能源发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四,对外合作,互利共赢。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充分利用我国市场优势、经济优势、外交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世界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与合作。通过加强对外合作,提高把握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提高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增加境外油气资源供应的能力,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能源供给保障,在开放的格局中维护我国能源安全。
应当指出的是,我们在开展国际能源合作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制造"中国能源威胁论",说什么中国是国际能源市场的"掠食者",中国无限制的能源资源"胃口"是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等等。这是违背客观事实的,中国过去不曾、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世界能源安全构成威胁。
Tags: 国家发改委,能源形势,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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