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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风电光伏发电用地 优先使用荒山荒漠土地

Eedu.org.cn 作者:崔万杰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用地。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规定,“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经核准后,必须在半年内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必须在1年内动工建设,否则按闲置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办法》对不同型号、不同采光方式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池板占地、生产区和生活区用地标准进行了规范,同时还规定了“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池板列阵之间的土地维持原地类不变,不转用为建设用地”的要求。

  《办法》明确,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使用荒山、荒滩、荒漠等难以利用以及不适宜农业、生态、工业开发的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利用屋顶或具有压覆矿产备采区的土地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同时,要合理协调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的关系。(崔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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