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刑法保护生态安全的必要性及意义
(一) 刑法保护生态安全的必要性
所谓刑法对生态安全的保护,是指将严重危害生态安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用刑罚对其进行制裁。衡量一种行为是否应由刑法保护首先应看一国的生态安全现状,是否到了严重的非用刑法保护不可的程度;其次看破坏生态安全的行为是否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社会或个人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三是看破坏生态安全的行为是否普遍存在,有用刑法进行普遍规制的必要,法律的普遍性和规范性要求所针对的现象是广泛的而并非个别的。
1、我国的生态安全状况十分严峻
目前我国的生态安全压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际间的污染转嫁、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和资源输出问题;二是国内已出现了生态危机,生态系统有加速恶化的趋势。
从国际层面来讲,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全面对外开放的实行,外国的资金、技术、设备及产品的进入会更容易,难免发生污染转嫁和危险废物的入境问题,从而加大我国生态系统的压力,危及生态系统的安全。此外,由于现存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和相应的国际分工,我国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还面临着资源输出或资源用量大、产品污染重的初级产品出口的局面,这必将加重我国的生态破坏,增加生态安全的压力。
从国内层面来讲,生态状况令人担忧,因生态问题导致的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生态安全面临极大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水土流失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8% 。黄河流域一直是我国水土流失的重灾区,黄土高原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如今水土流失也成了长江流域的头号环境问题,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近74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34.6%,水土流失区土壤年侵蚀总量估计达22.4亿吨左右。无论是水土流失面积还是年土壤侵蚀量,长江已居我国各大流域之首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水土流失在面积上已达到饱和状态,所有能够流失的土地已全部在流失 。
二是荒漠化加剧。20世纪下半叶我国强沙尘暴呈急速上升趋势,频率与强度增大,直接对东部地区的生态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我国荒漠化面积已达262万平方公里,且每年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 ,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41亿元,相当于西北5省区3年的财政收入 。除了西北的沙漠化以外,西南地区的石漠化问题也很严重。中国已是全球荒漠化土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蔓延最快、危害最大的国家之一。前林业部部长徐有芳指出:我国土地沙化94.5%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土地的沙化和石化使得草场、耕地退化,土地生产力衰竭,气候恶化,不仅严重影响当地人们的生产、生活,还引起沙尘暴的频繁发生。
三是水资源枯竭。中国是个缺水大国,水资源并不丰富,但用水浪费惊人,供求问题十分突出。从淡水资源看,我国还不到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污水排放量大处理率低,其中80%未经处理,使江河湖海和地下水严重污染,水质性缺水现象越来越严重。严重超采地下水,50多个大中城市已发生地面沉降。生产耗水量大,水的浪费相当普遍。全国已有300多个城市缺水,每年因缺水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多亿元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水危机将愈来愈重。预计2030年左右人口达到高峰时,中国也将出现用水高峰,届时水资源紧缺的形势将更为严峻 。
四是自然灾害频繁。1990年代以来,全国每年非涝即旱,从未间停。1998年长江发生全流域洪水,北方的黑龙江、松花江和嫩江也同时爆发洪灾。2001年,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偏少,继上年大旱之后全国再次遭受严重干旱,长江流域及其以北地区旱情最为严重。洪涝灾害的频繁发生使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成果毁于一旦,给人们的财产、生命和健康带来巨大损失。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现象加剧。
五是植被破坏严重。全国森林减少,草原退化。在占中国国土面积50%的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森林覆盖率不足1%,许多地区无林可言。从森林资源的数量来看,据全国森林资源第四次清查(1989-1993年),我国现有森林面积1337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3.92%。但由于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数字并不准确,据航片测算和专家估计只有8%-9%。从森林资源的质量来看,大部分为人工林,成片的原始自然森林基本消失,人工林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弱化甚至消失。全国草原严重退化面积9000多万公顷,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3以上 。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仍呈发展趋势,草场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植被的不断破坏,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灾难。
六是生物安全问题,包括外来物种入侵、转基因生物和物种的灭绝问题。一份资料表明:我国动植物物种种类已有20%受到严重威胁,在国际公认的640个濒危野生动物中,中国占了156个 。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科学院于2003年1月10日联合发布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名单包括互花米草、水葫芦、紫茎泽兰、薇甘菊、湿地松粉蚧等16种已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中的有害成分如果向环境释放,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污染人类的食物链,并对我国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可能产生各种有害影响 。
七是污染并未得到有效控制。中国每年32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1995),仅次于美国(45亿吨),位居世界第二,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重大 。在受到监测的338个城市中,112个城市的平均污染指数达到了四级,属重度污染。部分地区二氧化硫污染仍很严重,少数大城市氮氧化物的浓度较高。这些酸性气体导致了酸雨的形成,我国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30%。七大水系有机污染普遍,主要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2000年,中国全国污水排放总量为415亿吨,多数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了江河湖泊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4亿吨,但能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还不到10%,垃圾围城现象较为普遍。简单堆放的垃圾不仅影响城市景观,同时从垃圾中释放的气体和渗滤液污染着大气、水和土壤,由于综合利用和处置率低,已成为严重的污染源 。
2、 破坏生态安全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
(1)破坏生态安全的行为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这种损失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系统自身价值的降低和贬值。据美国全国生态分析与综合研究中心资助的一个研究小组1997年5月宣布,整个生物圈每年向人类提供价值16-54万亿美元的物质,年均33万亿,与之相比,全球的GNP仅为18万亿美元 。生态系统既可以表现为经济价值,又可以提供生态服务。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包括九大类:太阳能的固定;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及稳定水文;保护土壤;贮存必须的营养元素,促进元素循环;维持进化过程;对污染物质的吸收、分解和指示作用;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提供自然环境的娱乐、美学、社会文化、教育、精神价值。对这些生态服务如果进行经济折算,那将是一笔巨额财富。而对生态系统的污染和过度利用必然使这些功能减损或丧失。二是给已有的社会财富造成危害。生态系统的安全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生态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我国1994年因生态系统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4201.6亿元 。因水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多亿元,酸雨会造成农田减产、森林生态破坏、城市设施锈蚀或老化、历史遗迹风蚀加剧等多种危害,因此带来每年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2)、破坏生态安全的行为危及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水土流失加剧了流域下游的洪灾,破坏了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荒漠化曾使人类文明覆灭消失,如古代丝绸之路上的楼兰、精绝等文明古国,近代的非洲不断出现的大片无人区。水资源的枯竭使得很多城市的发展难以为继,面临水荒困境。我国有的地方已出现了生态难民,如内蒙古阿拉善盟由于居延海干涸,2.5万牧民被迫背井离乡。青海、宁夏、甘肃及其他一些省区也出现了由于生态系统的破坏而人口被迫迁移的事件 。生态系统的破坏使人们丧失了最基本的物质生存条件,无法继续生产和生活。
3、 破坏生态安全行为的普遍性
生态系统是由人及其周围的生物和非生物构成的有机整体,与人的生活密不可分。人们要生存,就必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要发展,就必然加大自然资源的使用力度。这些行为都会损害自然要素的正常生态功能,从而对生态系统形成干扰和破坏。同时,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向生态系统排放废弃物,这些废弃物有的能被生态系统分解和吸收,有的则滞留在系统中成为多余、有害的物质,现代社会的大部分人造物质都不能被环境分解和吸收,或分解和吸收需要非常长的时间,这也加大了生态系统的负荷,破坏了生态系统本来的平衡状态。
我国历史悠久,曾创造了举世注目的灿烂文明,而文明是靠自然物质资源为支撑的,因此,生态系统在我国历史上被利用和开发的强度和深度都是相当大的,已对生态系统构成了很大的破坏。如黄河流域现在光山秃岭、沟壑纵横的状况就是历史上过度开发留下的后果。脆弱的生态基础加上近几十年一味追求经济增长且是在低技术水平下的高速增长,严重的污染和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普遍存在,生态系统也难逃破坏的厄运。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严重破坏生态系统以致危及生态安全的行为自然就具有了广泛性和普遍性。而且我国国民的环境意识一直很淡薄,没有将破坏生态的行为与法律联系起来,也不存在道德上非难的可能性。如果将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危害生态安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利用刑法的强制力和威慑性来强化公民对于上述行为犯罪性的认识,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刑法传统的国家来说,无疑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促进生态安全的保护。
(二)刑法保护生态安全的意义
1、保护生态安全是国民健康和生命的必然要求。一个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国民的健康和生命,这是国家存在的前提。生态系统的受损会破坏人类生存所依赖的自然支持系统,直接危及人类的生命与健康。环境污染会引发各种疾病,日本50、60年代爆发的公害事件就是例子;生态破坏也有同样的后果,如水源的枯竭、环境的退化会导致贫穷和饥饿,人们的生存得不到保障。
2、保护生态安全是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为子孙后代保留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然资源,将生态系统维持在良好的可正常运转的状态,为社会的后续发展提供物质上和生态上的可能性。
3、保护生态安全是国家得以存在下去的物质保障。生态安全是最基本的安全,是经济、军事安全的基础。生态灾难的后果是毁灭性的而且一旦爆发难以避免,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在生态系统尚未崩溃的情况下,积极地进行保护和修复。刑法对事关国民身体健康、生命和国家存亡的行为当仁不让地应予以规范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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