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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 |||||
第七章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加强资源节约 坚持节约优先,以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为重点,开展全社会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 节约利用能源。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重点抓好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合理控制高能耗产业发展,限制和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 后工艺和设备。抓紧制定地方产业政策及能耗控制指标。加快先进成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各级政府要带头采购节能产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控制高耗油汽车发展。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县级及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 节约利用水资源。推行农业节水灌溉,争取农业灌溉用水降低20%以上。制定重点行业和企业取水定额标准。逐步推行项目用水核准制。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改造城市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建立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施更科学的供水计划和更严格的用水管理。推进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和“中水”回用。促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积极推广海水淡化和雨水综合利用。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60立方米左右。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贯彻国家的土地政策,合理利用每一分土地资源,五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万亩左右。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工业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亩。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容积率达到1.2以上。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施更严格的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引导人口、住宅集中发展,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发展节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开展农村土地整理,盘活各类闲置用地,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 节约利用原材料。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使用可替代材料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无实用性的过度包装。推广高性能、低耗材、可循环的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重超过68%。提高建筑物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流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建设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工程,推进汽车、轮胎、家电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废渣、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能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二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从企业、产业和园区三个层面,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循环型工业。推进石化、冶金、电力、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内部的降耗、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创建50家左右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发展有利或无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建设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生态工业体系。以宁海强蛟等循环示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开展园区企业的清洁生产、环境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集中供应、废弃物集中回收、污染物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试验园区。 发展循环型农业。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重点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利用秸杆、牲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沼气等生态能源利用。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倡导绿色文化,发展生态旅游业,创建一批生态旅游环境达标区。发展生态物流业,加快综合生态物流园区建设。推进生态交通建设。 实施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第三节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持续推进“蓝天、碧水、绿色、洁静”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态保护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问题。 1、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推动象山港、东钱湖、四明湖等重点区域水环境整治,做好甬江口、奉化江流域和近岸海域的整治,推动生态恢复工程,维护陆域和近岸海域水体功能。 加大主要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饮用水源地上游及周边村庄垃圾的集中处理,试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到201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60%。 巩固和深化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成果,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污染综合整治。到“十一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左右。 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大榭污水处理厂二期、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扩建岩东污水处理厂、宁波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各县(市)至少新建一到两个污水处理厂。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蓝天工程”,优化能源结构,控制二氧化硫、粉尘和烟尘的排放,改善大气质量。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标控制在1.2以内。 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完成北仑电厂脱硫、镇海电厂油改气工程,新建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加强化工、钢铁、冶金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 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建成区内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燃油锅炉。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管理,减少尾气排放。加强烟尘污染控制,适当延伸烟控区。强化城市交通运输和工程施工中的防尘、抑尘管理。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 3、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建立全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网络,完善回收利用和交换系统。新建宁波市可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200个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新(扩)建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3个。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建枫林垃圾处理厂,形成3000吨的日处理能力。各县(市)、区要建成1-2个垃圾处理场,形成村保洁、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系统。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5%。 4、加强生态保护 实施“绿色工程”,营造绿色秀美山川。以城区绿化、农村绿化和林业建设为重点,加大生态示范县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搞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面积210万亩。 抓好生态修复工作。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海岛保护区,积极开展原生态区域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50%。 第四节形成节约型社会导向机制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体系。制定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环保)政策目录。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鼓励政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工业园区管理政策等。倡导绿色生产、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引导公众优先使用和采购可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充分发挥价格、税收、金融、财政等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完善资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环境保护问责制”。 第八章推进科教强市,建设文化大市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建设文化大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第一节建设创新型城市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要求,继续实施“一号”工程,初步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类型多样、机制灵活、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科技创新基础平台。重点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联合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支持企业、行业创建工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加快学校、科研院所等重点实验室的集成和开放,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实验室建设并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形成我市重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源。加快市研发园区建设,形成各类研发机构的集聚地和高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基地。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公益领域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在生物、信息、新材料、海洋等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加快推进“双十双百”工程,组织实施“春苗计划”和“科技创业之星计划”。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网上技术市场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撑服务作用,建设科技交流与信息服务平台,创建一批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鼓励科技人员和社会力量创办面向中小企业的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数字化的科技资料馆和图书馆,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化战略,积极培育技术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自主创新动力和活力。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市场融资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确保财政性科技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建立科技投资风险基金,扶持组建风险(创业)投资公司。力争到2010年,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 第二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公民教育终身化,加快构建具有宁波特色、充满活力的服务型教育体系。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推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条件,创造公平的就学环境。到2010年,高中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100%。 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调整优化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基本完成高教园区北区建设。集中力量把宁波大学办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大学。搞好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支持宁波诺丁汉大学加快发展。有选择地扶持发展一批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特色高校、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稳定发展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把职业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顺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职业教育方式,更新教育内容,培养多层次的实用型人才。建设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有机沟通的十大职教实习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拓展远程教育,发展社区教育,完善成人教育,拓宽自考途径,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素质提升需求和教育消费需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导,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建立健全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重点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创新教育模式,完善学校考评制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三节构筑人才高地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开放港、自由港和创业港建设,加快构筑长江三角洲南翼人才高地。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增强执政能力。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市场、精通业务、勇于开拓的企业家队伍。实施“百千万涉外人才培训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等,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紧缺人才。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紧缺科技创新人才、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人文社科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办好“高洽会”、“中国宁波人才周”等活动,切实推进“甬江学者”计划,完善人才引进平台。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吸引周边城市人才为我所用。加大海外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工作。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分配激励的机制。逐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 第四节繁荣文化事业 按照建设文化大市的要求,努力挖掘宁波历史文化精髓,积极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繁荣文化事业。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文化品牌、文化阵地、文化保护四大工程,扩大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创作一批思想深邃、艺术精湛、制作精美、效益良好的精品力作。兴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挖掘和整理河姆渡文化、浙东学术文化、藏书文化、商帮文化和梁祝爱情文化,展示宁波悠久的历史文脉。加强历史遗存、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及名镇名村的保护,注重民俗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做好“梁祝爱情文化”、“海上丝绸之路”等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史志研究和档案社会化服务。 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扶持传统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优势文化产业,着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印刷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休闲、网络信息、旅游会展、艺术品创作交易、体育服务、文体用品制造销售等文化产业,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整合社会文化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快形成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文化产业群和文化产业集团。积极引进国内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项目,培育国内外文化交流融合的载体。 强化文化设施建设。以三江文化长廊为主线、大型文化设施为重点,建设一批现代文化设施和特色性群众文化设施。以“东海明珠工程”、村级“六个一”文化阵地和“15分钟文体服务圈”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公益性与经营性设施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文化设施网络。 第五节大力发展卫生事业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加快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力争人人享受公平、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以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六位一体”功能为重点,建立健全疾病监测和预警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信息平台及网络系统,确保在应急医疗救治事件中15分钟到达现场。完善突发性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机制。继续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肝炎、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建设。合理配置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强化社区医疗保健功能。建立城市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格局。加强农村社区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强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十大工程建设。新建第一医院东部新城院区、第五医院等,扩建市第二医院、妇儿医院、第六医院、钱湖医院等,迁建市中医院。到2010年,新增医院卫生院床位数超过1万张,每千人医生数达到2.68人,基本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分级办医体制。强化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规范服务方式和行为。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切实把药品价格降下来,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第六节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快速协调发展,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努力形成区域性体育活动中心,积极打造长江三角洲南翼体育赛事中心城市,建设体育强市。 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小康体育工程”,新建健身路径(点)2000个,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健身路径(点)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80%。广泛开展各种全民健身活动,体育人口比例和国民体质合格率分别达到50%和85%。建设一批公益性、群众性体育设施,加快县(市)体育中心建设,形成市级、区级和社区级三级体育设施体系。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发展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提高一队一校四基地办学水平。适度扩大训练规模,提高输送的质量和数量。办好体育大赛,坚持政府主导、协会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打造品牌赛事,扩大宁波城市的影响力。 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引导群众扩大体育消费。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健身休闲等产业,大力开发体育无形资产,积极引导并促进体育消费。 第九章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 构建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建设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经济体制。 第一节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定公共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上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决策机制,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决策追究制度,推行政府问责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公共领域的社会投资,加快实施特许经营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推行招标制、后评价制和代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发展公益性和经营性的不同要求,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多元投入,实施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外资等参与竞争。将一部分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转为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增长方式和资源节约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政府支出的公共性、合理性和均衡性,保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制度改革。 第二节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繁荣发展。 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比较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民营企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拓宽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文化产业等领域,建立市场准入、税收管理、规费标准、金融贷款、部门服务“五个平等”的新机制。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打破封闭式的股权结构,创新治理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巩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促进国有资产向基础领域、公共领域转移,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健全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监管制度体系,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加快垄断行业改革。以供水、供气、公交、治污等行业和企业为重点,通过管办分离、网站分离等多种形式吸纳非公有资本,推进政企分开,强化竞争机制,实现规模经营,建立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 第三节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培育建立资本、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健全市场组织,提升市场功能,促进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发展地区性资金市场、外汇市场等,进一步健全区域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有序流转。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形成全市统一联网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现代技术市场体系,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发展和健全人才市场,着力培育企业经理人市场。
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水资源、电力等重要要素价格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适当提高征收标准,推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和阶梯式水价。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推进电价改革。 规范市场秩序。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社会中介信用和个人信用等为重点,积极推进“信用宁波”建设。加快建立信用记录制度、信用警示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信用公示制度等信用制度体系,健全信用缺失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节提高开放水平 积极应对WTO过渡期结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实施对外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 1、建立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开放型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创新对外开放的思路和方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主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和汇率调整的挑战,建立健全对外贸易预警机制、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反技术壁垒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反倾销、反补贴等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加入世贸组织的长期应对机制,对可能受到冲击的重点行业,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对策。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加强公平贸易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政策法制环境,按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则,取消歧视性政策,完善经贸政策体系。 2、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在对外开放中的龙头示范作用 以经济技术开放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为重点,充分发挥这些区域在国际经济接轨中的龙头示范作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功能定位,提高与国际经济的对接度,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尽快形成产业集群;保税区要按照“区港联动”的要求,尽快实现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的功能;大榭开发区要在现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功能,发展成为港口运输、临港石化、能源中转、现代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型区域;出口加工区要充分利用区位条件和机制优势,尽快形成加工贸易出口基地。 3、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提高“三外”水平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提升加工贸易的产业层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加工贸易的出口比重。高度重视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能力。坚持进出口贸易适度均衡,扩大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等的进口,逐步实现进口扩张与出口升级的良性互动。到2010年,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670亿美元。 提高引进外资水平。强化利用外资的产业导向,实施《宁波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大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引资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继续推进“以外引外”“以民引外”,推动“招商引资”向“选商选资”转变。促进民企与外企互动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国际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国际金融资本的利用。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15亿美元。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纺织、服装、机电等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支持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或参与国外研发工作,获取市场信息和跟踪前沿技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合作开发重要资源,多渠道建立境外重要资源供应基地。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积极拓展国际劳务合作。 第五节推进区域合作 1、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 以国家全面启动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和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为契机,加快实现与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的资源融通、交通互联、市场互通、信息共享、产业互补、环境共保、机制互动。借助上海接轨国际的平台和窗口作用,加强与跨国公司在沪总部及分支机构的联络工作。 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和长三角产业结构调整机遇,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工业化进程。积极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挥我市特色农产品和旅游资源等优势,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并做大世博经济。充分发挥宁波作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的带动和服务作用,逐步形成以资源共享为基础、资产联结为纽带、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为导向的浙东南区域合作新格局。 2、瞄准“东中西”,寻求大平台 围绕“东北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开发”国家战略的实施,立足我市的港口、产业、体制机制等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紧紧抓住国家开发长江“黄金水道”的机遇,加强在港口物流、产业发展等方面与沿江地区的合作。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企业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建立粮食、能源、原材料和制造加工基地,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广泛开展国内城市间的合作交流。深化与东部沿海省市和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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