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涉重企业需重拳出击
当前,方向既明,措施既定,各地的执行力度和能否取得成效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战役成败的关键。作为工矿城市的湖北省大冶市,积极开展涉重企业专项整治,对涉重企业采取强制性措施,确保整治效果不打折扣,可供其他地方借鉴。对各地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有效经验,本版也将陆续加以报道。
图为湖北省大冶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取缔涉重企业现场。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飞 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飞 通讯员 杜光钦 余圣能 黄水松
重拳治污染,环保连破难。6月30日,捷报传来:湖北省大冶市200余人的环境执法队伍在大箕铺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涉重企业进行强制性打击和拆除。在当天的行动中,共有31家污染企业被彻底取缔。
重金属污染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在工矿城市大冶,重金属污染一直是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研究表明,重金属通过矿山开采、金属冶炼、金属加工及化工生产废水、化石燃料的燃烧、施用农药化肥和生活垃圾等人为污染源,以及地质侵蚀、风化等天然源形式进入水体,加之重金属具有毒性大,在环境中不易被代谢,易被生物富集并有生物放大效应等特点,不但污染水环境,也严重威胁人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
在今年“五一”前后,大冶市罗桥街道办事处春光村上熊湾100多户村民,像往常一样,在自家农田里种植了100多亩水稻,其中50多亩农田靠近上熊港,他们于是用上熊港的水灌溉秧苗。不料,10多天后,这50多亩秧苗纷纷枯死了,另外50多亩用蒋家塘、上熊水库的水灌溉的秧苗,则长势良好。
农民辛辛苦苦的劳作,换来的却是颗粒无收。随后,大冶市环境监测站在上熊港采取水样检测后得知,上熊港的水含有一定的重金属物质。
除了水体里的重金属污染外,这一地区土壤里的重金属也引起了环保部门的重视。
2009年7月,大冶市环保局和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在共同编制的《大冶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曾指出,长期的开矿、冶炼活动,使大冶部分地区的土壤受到重金属严重污染,特别是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周边地区,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重灾区。土壤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是铜、铅、锌、镉、砷、铬、汞等物质。
明确责任
辖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6月20日,大冶市成立涉重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荣绪俭任组长,并成立了重点整治组、检查督办组、宣传报道组、依法打击组等4个工作组。4个工作组的组长由大冶市市委的1位副书记和3位市委常委担任。
6月21日,大冶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出台《大冶市涉重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涉重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市委、市政府决定: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行动方案,大冶市此次集中开展涉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逐一进行彻底清查,重点检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单位;彻查重金属排放企业环保设施配套情况和排放的污水水质、排放去向及废弃物处置方式,并建立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台账;突出查找监管疏漏的企业,建立完备的企业名录和档案。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冶炼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含有色金属配矿货场)及污水处理厂、铝型材加工企业等涉重企业(其他整治对象按照2011年“五小”企业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整治)。
“六个一律”
视情况予以取缔或停产整治
“以前,对出现违法排污的企业,环保部门经常是几次甚至十几次敦促、劝导其合法排污。严重时一般是采取责令其限期整治、停产整改。而现在,政府直接予以取缔。”大冶市环保局局长冯光发说。
毋庸讳言,大治市环保工作与全国一些地方形势一样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土政策”保护、挂牌督办不力、环境执法软弱……对此,大冶市委、市政府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全力扭转环境执法软弱和工作落后局面。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大冶市出台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环境执法处罚措施。
大冶市委、市政府表示,坚决实施铁腕手段,采取“六个一律”严治涉重企业。即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土地使用许可证、无环保审批手续的“三无”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对尾矿库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选矿厂,一律予以取缔;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对违法排污两次及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对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土地使用许可证、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一次以及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在专项行动中,大冶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坚决消除违法排污企业。大冶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负责各自辖区涉重企业整治工作,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涉重企业整治工作负总责,严格实行涉重企业整治工作“一票否决”。
与此同时,大冶市对于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查封危险废物,扣押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对当事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于未履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企业所在乡镇强制取缔。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禁止投入生产或使用,并限期补办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或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依法取缔。偷排偷放污染物的涉重企业,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大冶市环保局、公安局依法从重处理。
去火抽薪
关停企业要“搬设备、挖基脚、拆房子、平场子、解除供电线路”
6月30日,《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多家中央、省级媒体记者,纷纷赶赴大冶市,聚焦大冶市涉重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在大箕铺镇石祥湾一带,记者和湖北省环保厅人员一道,发现了两家涉重企业,分别是胡洪选厂和另一家无名的小选金企业。这两家企业虽然已经停止生产,但主要设备未拆除,极有可能死灰复燃。
在大箕铺镇八流村瓦角地湾,一家隐藏在村民公房的选重金属——钨的工厂,被执法人员当场发现。这座村民公房占地约300平方米,里面摆放了一些生产设备,没有进行生产活动。
据大冶市环保局副局长江才军介绍,这座公房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原生产队的仓库。从6月中旬起,有人在这座公房内安装生产设备,并从外地购买钨矿,其排出的生产废水会污染周边环境。
随着现场总指挥长、大箕铺镇常务副镇长柯星港一声令下,环保、公安、国土、工商、供电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200余人的执法队伍统一行动,按照“搬设备、挖基脚、拆房子、平场子、解除供电线路”的措施,对上述涉重企业进行强制性拆除。
在现场记者看到,公安干警清理现场,封锁了进出八流村、石祥湾的交通要道口;供电部门的工程人员切断了供应非法选金的多台变压器电源装置及私搭乱接的简易供电线路;城管执法人员拆除选金棚屋;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处置非法选金排放的污染物;多台铲车同时工作,推倒了选金房屋,捣毁了选金池。为从源头上遏制土法选金活动,防止其死灰复燃,铲车还将堆存在现场的待选金矿土和企业生产运输道路全部铲平和捣毁。
据悉,在当天的行动中,大箕铺镇共有31家污染企业被彻底取缔,强制拆除机械设施100多台(套),捣毁选金池60多个,拆除厂房2000多平方米,总价值高达3000多万元。
“扬水止沸不如去火抽薪。过去讲‘关停’,如今是‘关闭’,一字之差力千钧。”大冶市环保局局长冯光发说,“回顾环保历史,违法企业犹如割韭菜,割倒一茬又一茬。关停企业,意味着只是停产,它们有可能随时死灰复燃,所以执法必须痛下决心,重拳打击,切忌隔靴搔痒,治表不治本。”
大冶市大箕铺镇党委书记、镇长梅向阳介绍,下一步,全镇将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严堵金土矿来源;加强境内的排污管理,加大对取缔后选金点的稽查力度,杜绝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对开山毁林、非法供应土法选金电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对违规私搭乱建的选金房等构筑物坚决予以拆除;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遏制土法选金。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对大冶市政府规定关闭但仍在生产的涉重企业或“五小”企业进行举报。
梅向阳表示,大箕铺镇将协调好相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给公众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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