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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增雨能否冲破雾霾迷局 目前还处试验阶段

Eedu.org.cn 作者:刘垠    资讯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1
江苏、浙江、上海……刚入12月,中国中东部大部地区再次遭遇持续性雾霾天气。据中央气象台统计,截至12月4日,我国已有25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出现过雾霾天气。
 
为了应对雾霾天气,一系列防治规划相继出台。继国务院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个月后,中国气象局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全国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到2015年将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
 
面对顽固而强悍的雾霾,除了静等大风吹,还能通过哪些气象干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气象部门又面临哪些难题?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 气象环保联动 ———
 
布局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
 
刚刚过去的11月,各地依然为雾霾天气所笼罩。来自中国气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华北至江南的大部地区雾霾天数在5天以上,其中江苏、安徽东部、浙江北部达10—15天,局部地区超过15天。与常年同期相比,江苏、安徽东部、浙江北部、河南中部、天津、河北西南部等地雾霾日数偏多5—10天,其中江苏大部偏多10天以上。
 
针对大气污染和污染天气、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与空气质量,《实施方案》提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我们发布短期1到3天、中期4到7天和长期结合的环境气象预报,目前可以达到5公里以下的雾霾天气情况预报。”在中国气象局举行的12月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陈振林透露,气象部门将发展以数值预报为主要手段的空气环境气象预报体系,还通过气象卫星、地面观测站网的空中、地面结合,与环保部门优势互补,将在环境观测网络上形成国家统一布局的环境空气质量观测。
 
《实施方案》指出,气象部门将逐步建立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为启动信号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消息树”作用,并联合环保部门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
 
陈振林称,中国气象局和环保部门已出台了京津冀周边地区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针对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措施也在制定当中。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现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建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业务系统,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5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
 
《实施方案》还指出,2014年,实现国家、省级气象与环保部门对气溶胶、反应性气体等观测资料共享;2015年,推广城市空气质量预报试点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未来提升雾霾天气包括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的能力,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需要探索。”陈振林解释,因为大气成分在空气中还存在着二次转化、二次污染,而且大气成份的变化对天气预报也会产生影响,这些都需要不断通过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揭示其规律,从而提升气象部门的预报服务水平。
 
——— 改善空气质量 ———
 
清除雾霾或可靠人工增雨
 
《实施方案》提出,预计到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将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改善空气质量。
 
“在气象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气象部门会采取一些人工干预的措施来削减雾霾,目前正在京津冀地区做科学实验。”陈振林说。
 
那么雾霾究竟能通过哪些人工方式消减?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负责人郭学良表示,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的主要方式是人工增雨和人工消雾。目前,人工增雨在我国各地气象部门已成为一项业务工作,且应用范围较广。其对清除雾霾有较好的效果,但前提是必须有降水形成的条件。
 
所谓人工增雨,是指通过飞机或火箭向云中播撒干冰、碘化银等催化剂,促使云层降水或者增加降水量。郭学良所说的“有降水形成的条件”,就是要有合适的云层,否则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如果达不到气象条件,又该如何应对?“针对没有人工增雨条件的雾和霾的混合体,只能通过物理办法来消雾。”郭学良说,消除冷雾是用如液氮或液态二氧化碳等制冷剂,使雾滴变成冰晶掉落地面。在北京、四川双流机场等地,我国进行多年的消雾科研试验表明有一定效果,且消除冷雾的效果比消除暖雾更为明显。虽然造价并不高,但消雾还未成为气象部门的常规业务工作,“人工消雾只能在局域局地实行”。
 
针对空气中灰霾遍布却没有雾的天气,由于大气干燥、水汽少,目前还没有有效手段消除空气中的污染物,郭学良坦言这还需要探索和试验新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此前有专家指出,雾霾天气过程中,人工增雨作业的前提条件出现可能性不太大,雾霾天气一般天气状况比较静稳,即空气流动性差,这不利于人工增雨。
 
郭学良并不避讳质疑的声音。“通过人工增雨消减雾霾,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而且是重污染天气下的一种应急手段。”郭学良告诉记者,人工影响天气过去主要用于增加降水、减少冰雹灾害等,现在不仅是要让雨能落下来,还要让它能消减雾霾、改善空气质量,这对气象部门来说要转换跑道再行研究。如果要将其作为一项业务工作发展,尚需在管理和技术上进一步完善。
 
——— 气候可行性论证 ———
 
从城市规划上趋利避害
 
根据《实施方案》,气象部门将开展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到2015年建立集监测、评估和预报一体化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业务并开展服务;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防范能力,将重污染天气防御科普宣传纳入气象科普宣传体系……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象部门也在拓展服务领域。特别是像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也是减轻大气污染可行的方案。”陈振林直言,同时气象部门还积极开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也即城市空间格局开发利用,在城市建筑物、街道的走向,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等布局上,为污染物留出通风道并让其扩散,实际就是提升城市大气环境的容载率。
 
陈振林说,经过可行性论证后就能充分趋利避害,把好的气候资源、气候条件利用好,把可能不利的影响从规划阶段开始避免,这对于优化整个城市的空间格局,减轻大气污染的危害是非常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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