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山创建争先
城市名片
中山市是广东省辖地级市,下设24个镇区,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南部,北连广州,毗邻港澳。
中山市集名人胜地、靓丽的城市人文景观和水乡田园风光为一体,改革开放以来,凭借区位优势和“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5年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1996年荣获全国园林城市称号,1997年荣获联合国人居奖,1998年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2000年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2004年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城市,并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6年获得全国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长安杯”称号,2007年入选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2008年被评为中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和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
高规格
市长亲自挂帅部门联合行动
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狠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加强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市。中山市制定了《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年)》,全面实施石岐河综合整治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林相改造建设工程、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建设、崖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废弃矿山矿区复绿工程、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监测网络工程建设、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等12项重点工程,为创建国家生态市打下了坚实基础。经过几年努力,中山的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市人大审议、市政府颁布生态市建设规划,使生态市建设有了行政保证、组织保证和法制保证,为建设的连续性奠定了基础。为加强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领导,中山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市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生态市的创建工作。
高标准
深入分析问题细编创建规划
中山市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委托中国环境规划院开展《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自2004年5月以后,中国环境规划院多次到中山市进行调研,于2004年10月完成《规划》初稿。在听取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2004年12月完成《规划》评审稿。2004年12月26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规划》专家论证会议。以金鉴明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认为,《规划》对中山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现状问题和城市发展分析细致、深入,并较好地融入了生态文明先进理念。与会专家一致通过了《规划》。
中国环境规划院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规划》报批稿,报市政府同意后,由政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5年6月28日,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草案)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原则同意《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年)》,并由中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为中山市创建工作及以后实施各项生态环境建设起到重要的指导性作用。
高素质
加大宣教力度增强环境意识
中山市环保部门编印了创建全国生态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系列宣传小册子以及环境保护宣传海报,发放至各政府、区街道办事处和各村、社区,积极普及环保生活小知识,培养绿色的消费和生活方式。
以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行大规模的环保宣传活动,如举行了“建设绿色中山,需要你我行动”系列大型纪念活动,举办了保护母亲河音乐会和环保主题文艺晚会,开展了中山市环保30年成就展、中山首届环保产业展、万人签名活动等,全面宣传环保知识、生态市知识,在全社会掀起传播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热潮。
为使广大市民支持和参与到生态市建设中,中山市在广播电视台开设了“环保第一线”、“环保民声热线”节目和环保旅游频道,并定期由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上节目介绍工作情况,多层面、多角度地广泛宣传全国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具体要求。5年来,市、镇政府(区办事处)两级共投入约1700万元开展宣教工作,全方位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理念和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市建设的良好氛围,把生态市建设转化为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十二工程全面铺开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中山市按照《中山创建全国生态市实施方案》,以创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地级生态市为目标,稳步推进12项生态市创建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全面推进内河涌整治
一是石岐河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石岐河整治工程共投入2.6亿元,累计建设一河两岸岸墙20.4公里,绿化面积6.31万平方米,疏浚河道30.1公里,建设道路及铺设下水道1550米。市政府为配合整治工程,投资3.5亿元重建东河水利枢纽工程和西河水闸工程,投资10.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建设中嘉一、二期污水处理厂和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及其配套管网,总处理能力为30万吨/日,建设管网约358公里,建成泵站13座,大大改善了石岐河水环境质量。目前,石岐河水质已恢复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部分河段已达到Ⅲ类标准。
二是全面实施内河综合整治,打造生态河流。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建设理念,坚持能引、能蓄、能排、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的原则,以节水减污为重点,切实提高整治成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将内河整治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成立了内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内河整治统一纳入到“十五”、“十一五”规划和镇政府(区办事处)、村领导的岗位目标管理,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近年来,全市共投入8.7亿元,整治主要河涌1227公里,每年清理水浮莲约2800吨,有效地控制了水浮莲的生长蔓延,清拆违章建筑3000多间共25万平方米,绿化堤岸30万平方米,治理直排式厕所3952个,治理率达100%。通过内河整治,全市水体污染状况明显好转,水上运输通畅,有效改善了水产业和种植业环境。
2、加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中山市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生态市建设和污染减排的重点项目,列为巩固内河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民生工程。
中山市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和中山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山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中心城区给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
市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建设用地、初期运营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市财政对镇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补贴400万元/万吨;除镇区自筹35%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外,市财政对贷款部分资金实行3年50%的贴息补贴,用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质押贷款解决建设资金总额达18亿元。
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按城区0.8元/吨、镇0.6元/吨的标准征收,从2009年1月起按城区1.0元/吨,镇0.9元/吨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为各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到2008年底,全市已建成中心城区及小榄镇等20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全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5.5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58%。
3、组团建设垃圾处理基地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地建设,近年来全市投入21.3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以若干镇政府、区办事处为单位组团,高起点、高质量建设日总处理能力达到3100吨的北部、南部和中心组团3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对全市24个镇区的垃圾实施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目前,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已建成,总投资7.8亿元。2007年,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处理垃圾44.62万吨,坦洲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21.94万吨。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总投资5.92亿元,2008年年底将建成投产。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总投资7.59亿元,2010年年底将建成投产。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模式成为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推广的典范。
4、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为更好地解决中山市产生的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按照《中山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和《中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投入1200多万元建设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厂并投入使用,日处理规模为20吨。全市危险废物100%转移到广东省统一定点规划建设的处理基地进行处理。同时,制定了《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的规划方案》,投入近10亿元建设综合性固体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预计2009年底投入运营。
5、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中山市投资4800万元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全市3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所监控的污染源占全市污水污染负荷的80%。该系统由前端监测仪器和视频监控设备、通信网络、监控中心三部分组成,对企业排污设备的运行状况、排污量、污水排放浓度等情况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监测数据作为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企业排污一旦超标,系统即会自动留样、自动报警,并保存所有的监测数据。从2008年6月1日起该系统全面投入使用。此外,今明两年将投入3600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各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已全面开展。
6、废弃矿山(矿区)复绿
投入近8000万元,对全市的旧石场进行复绿。目前全市有6个废弃的矿山(矿区)完成复绿并通过验收,复绿面积21.47万平方米,另有10个废弃矿山(矿区)被作为发电厂水池、公园建设等项目综合利用,废弃矿山(矿区)复绿率达90%。
7、创建环境优美乡镇
近年来,中山市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保诚信企业等一系列绿色示范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建设生态文明。中山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中心城区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称号的基础上,把环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制订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对建设新农村产生示范效应。
目前,全市17个镇已通过广东省环保局的考核验收,并创建了一批生态示范点,其中5个镇获得广东省生态示范镇称号,5个村获得广东省生态示范村称号。目前,全市“绿色消费、崇尚自然”的生活方式已蔚然成风,建成了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42所,市级74所;省级绿色社区7个,市级38个。动态评选出环保诚信企业111家。
8、打造生态林业体系
开展“一区三线”森林景观改造等林相改造工作,投资7000多万元,完成改造面积7.66万亩,种植苗木近1000万株。2005年~2007年,市财政投入各类绿化资金达1.67亿元,初步形成了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的森林体系,完善了绿地生态系统。以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绿化为重点,抓好乡镇“四旁”绿化植树,2005年至今,全市共新种和改造“四旁”绿化里程约1780公里,种植各类苗木200万株。
9、建设五桂山生态保护区
作为珠江口西岸唯一的大面积森林绿地和中山市“绿肺”的五桂山,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对调节大气、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山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197.44平方公里的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并出台了《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成立了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规划》,把生态保护区划分为水源水库生态保护区、森林生态屏障区和引导开发与生态调控区三大生态功能区,以及长江水库水源生态控制区等11个生态控制区,并进行分级控制。严格控制在保护区内建设工业、房地产业和餐旅业等,不断加强五桂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10、恢复红树林湿地
中山市做好南朗红树林保护工作,投入4300多万元,实施沿海滩涂红树林湿地恢复工程,目前已种植红树林3000亩,成活率达90%。2008年,投入3500万元继续扩大种植红树林面积,计划用5年时间将红树林湿地生态区扩至1万亩,构建沿海生态屏障,进一步丰富植物物种资源,发挥其特有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积极培育生态农业
中山市市、镇两级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发展现代、高效、特色、生态农业,推行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制定农业标准、建设示范基地、加强产品认证、净化生产环境等有力举措,促进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种和产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市建立了1个国家级、3个省级、16个市级农业(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绿色食品A级认证、无公害认证农产品分别为9个和44个。中山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71.15万亩,其中全市绿色食品生产面积3.75万亩,年产量4.5万吨,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生产面积14.7万亩,年产量13.5万吨。8个镇和16个村积极申报整镇、整村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12、保证农产品安全
中山市完善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构建监测网络。投入6000多万元建成了23个镇(区)农产品检测站,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检测室,全市“市+镇(区)+基地”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建设基本完成,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标准化建设,确保农产品流通市场100%安全。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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