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重压下:中国该如何破“壁”?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李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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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碳关税,是指对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高能耗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在就职后曾公开表示,对于没有二氧化碳强制减排限额的国家,美国将征收碳关税。
美国众议院6月22日通过的《限量及交易法案》和6月26日通过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均授权美国政府可以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事实上,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美国奥巴马内阁的两名华裔部长——能源部长朱棣文和商务部长骆家辉不久前双双访华,与中方就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清洁能源技术合作以及碳关税问题进行了磋商和对话。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开发推广清洁能源技术,决心、行动乃至成效皆有目共睹。故中国民众对两位部长来华所谈的多数话题并不陌生,但很多人对碳关税较为生疏。
众所周知,高能耗产品多数由发展中国家生产并向发达国家出口,其中“中国制造”所占份额非常大。一旦碳关税被发达国家所普遍采用,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不利,其中又以对中国的伤害程度为甚。
应对碳关税这一国家贸易新壁垒,表达不满解决不了问题,还需在深入分析美国此举目的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主动“拆壁破垒”。
一、美国推行碳关税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着手后京都时代国际竞争战略布局
美国奥巴马政府上台后,一改往届政府不参加《京都议定书》的消极态度,不仅将低碳经济作为化“危”为“机”和实现发展升级与转型的主要政策手段,而且积极推动国会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立法。
奥巴马政府的这一转变,有改善美国形象的意图,更深层次的目的是寻找下一轮引领世界经济潮流的经济增长点,以振兴和提高美国在全球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巩固其在未来以低碳化为核心的绿色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推行碳关税无疑是美国基于中长期发展而打出的一张“战略牌”。
(二)保障能源安全和国家安全
奥巴马政府推行碳关税法案,是出于保障能源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考虑。过高的油价、对石油进口的过度依赖,已经严重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全球战略。
(三)制衡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
奥巴马政府推行碳关税,也是为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形成制衡。美国的减排法案中规定,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堂而皇之地将别国财富纳入自己国库的同时,还要让其背负污染环境的恶名。
同时,由于80%的全球气候变化是由工业化国家上百年过度排放造成的,但他们目前基本渡过了高消耗资源、高污染排放阶段,进入了后工业化社会。而包括中、俄、印等新兴工业化国家正处在以重化工为主的工业化初中期阶段。
二、碳关税重压下的中国态度
美国热衷于碳关税,目的是试图抢占道义制高点和国际规则制定权。其实,中国未必要在碳关税问题上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而完全忽略自身的主动性。
(一)低碳化是中国发展的内在需要
碳关税既是新的贸易壁垒压力,也是中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外部动力。据国家统计数据,中国现在每百万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数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中国1吨煤产生的效率仅相当于美国的28.6%、欧盟的16.8%、日本的3%~10%。高投入、高消耗必然带来高污染和低效益,中国现在经济增长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努力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模式,走科学发展的道路。碳关税固然有打压中国贸易空间的意图,但也将成为我国及相关发展中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外部压力。
(二)低碳化是国际大势所趋
从1992年签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签署《京都议定书》,再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低碳经济逐渐步入历史舞台。今年12月将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会上各国将就《京都议定书》到期(2012年)以后的后京都时代碳减排义务进行探讨。
就具体行动来讲,欧盟已把低碳经济作为未来发展方向;美国最近通过了《限量及交易法案》和《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日本则承诺,到2050年减排60%~80%,建立核证减排量交易市场;中印等发展中国家也已制定有关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和计划。低碳化已成世界经济的大势。
(三)低碳化对中国总体上利大于弊
实际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投资比人们的想象要小得多,中国有能力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 P C C )的报告,各国大概只需要将年平均GDP的0.12%投入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中,人类即可从2015年起遏制全球变暖趋势。中国完全有能力进行长期投资。
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中国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机会。中国未来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生物能源市场、清洁煤市场、核能市场、碳交易市场、环保技术市场、低碳经济体系、低碳制成品出口国和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之一。比较中国刚出台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奥巴马“新能源计划”的“技术差距”,中美之间只存在“时差”而不是“代差”。
针对美国打“碳关税牌”,我们完全有理由打“中美清洁能源技术合作牌”,不仅可以改变我们的国际形象、彰显大国责任,也可借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还可加速培育发展自身的低碳经济。
征收碳税是最具市场效率的经济措施,受到经济学家和国际组织的推崇。目前,丹麦、芬兰、荷兰、挪威、意大利、瑞典以及美国和加拿大部分地区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征收碳税。中国应跟上国际减排潮流,同时这也是树立国家形象的需要。
三、碳关税重压下的中国战略
中国应在碳关税问题的利益博弈和权衡中有所作为,采取相应措施主动“拆壁破垒”。
(一)结成反碳关税联盟争取国际舆论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元凶”,为碳减排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是有失公平的。
从历史责任来看,自工业革命以来的200年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至今大部分温室气体仍然存留其内,并持续不断地通过温室效应对气候产生影响。从现实责任来看,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年排放量仍占全球总排放的70%以上,而亚、非、拉美发展中国家的排放量仅占17%。
国际社会必须看到国家间“发展不同代”的事实,以发达国家现有的低碳经济水平作为标尺,度量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碳减排的实际成效也是极不公平的。中国有必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结成“反碳关税联盟”以争取国际舆论,共同反对美国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企图。
(二)在国际气候法律秩序构建中争取话语权
放眼当前和未来正在变革中的世界,保障国家利益并参与国际法律秩序的构建是中国与国际接轨的最重要的战略。如今,国际气候法律秩序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和全球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国正处于需要更多地有所作为的历史阶段。积极参与构建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法律秩序的国际谈判,对于保障中国实现和平崛起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战略,在国际气候法律秩序构建中争取获得话语权,并掌握“游戏规则”的主动权和制订权,成为构建气候保护法律新秩序的领导者之一。
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中国应在维护自身长远利益的基础上,既要防止近期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格约束限制,又要确保中长期国家崛起能够得到国际气候法律秩序的支持。同时,借此树立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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