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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子垃圾”中掘金

Eedu.org.cn 作者:周慧虹    资讯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30

  作为电子、电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大国,我国每年有大量电子、电器产品报废。去年,在国家有关部门助推下,各地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不少“退役”家电因此成为“电子垃圾”。针对今年8月10日国家确定的9个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新政的省市,商务部的调查统计显示:在新政实施的两个月中,全国就回收5大类旧电器138.3万台。

  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前,对于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处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由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来完成。这些小商贩不具备回收处理资质,在以低廉的价格从消费者手中收到废旧产品后,再通过手工作坊的形式简单拆解。其结果是,既造成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随意排放,污染了周边环境,影响到周围群众的生活安康,又使得“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不彻底,相当一部分可资利用的物质不能完全分离出来,从而造成资源浪费。

  今年8月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新政就注意到了上述问题。新政通过正规回收企业收购旧家电,再统一进行环保无害化拆解,给一些正规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带来商机。例如,北京地区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后,回收的旧家电都由华星负责拆解,该企业是北京市发改委确定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有记者深入华星采访,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通过单一渠道,每个月有一两万台的回收量,拆解量远未达到满负荷运转;在新政实施后,截至今年10月,该公司共收到旧家电36万台,处置了27万台。

  业务量的节节攀升并没有让拆解企业高兴起来,他们担心“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结束后,依然要回到以前“吃不饱”的状态;而且,即便目前业务量增长了,企业仍面临赢利困境。据了解,国家“以旧换新”活动主要对回收企业进行补贴,至于拆解企业,仅规定了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给予运费补贴,除此之外的其他补贴,各地政策中都没有提及。由于受设备限制,目前拆解企业只能对电子废弃物中的塑料、铜、铝等进行不彻底拆解利用,而对于其余有害材料,还得交纳一定费用,交给更下游的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这种情况不利于“电子垃圾”全面、及时、有效地处理,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回收处理产业更好地发展。

  其实,“电子垃圾”是一座资源“富矿”。在回收处理体系完善的日本,已公布的相关产业利润数据显示:按照每公斤的含金量计算,旧家电的含金量等于南非含金量最高的金矿石的20倍左右。如此看来,我国坐拥这么一个潜力巨大的“超级金矿”,绝不能坐视而不去充分采掘。当前,国家应当加强产业引导,促使“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努力缩短产业链;努力完善对“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企业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鼓励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益;除此之外,还应进一步规范“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渠道,禁止不具备资质的小商贩随意回收处理,防止因简单粗放型操作而带来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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