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动创建环保绿标路 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
根据辽宁省环保厅的要求,辽宁省14个地级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创建环保绿标路工作。此项工作已被辽宁省政府纳入“十二五”期间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评指标。
据了解,2010年6月,辽宁省环保厅在沈阳市举行了辽宁省暨沈阳市创建环保绿标路启动仪式。此举标志着全省启动了环保绿标路创建工作,明确要求辽宁省14个地级市于2011年年底前全面启动环保绿标路创建工作,辽宁省环保厅还统一规定了全省环保绿标路标识牌的式样和制作要求。截至2011年11月底,辽宁省已有沈阳、大连、鞍山、本溪、阜新、铁岭、盘锦、葫芦岛、朝阳等城市启动了环保绿标路的创建。
据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副主任翟琳介绍,近年来,辽宁省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近500万辆。每年还以10%~15%的速度增长。2010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7万吨,约占辽宁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0%。
辽宁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辽宁省环保绿标路只允许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绿色合格标志的“绿标车”通行,限制“黄标车”、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以及超标车辆行驶。
机动车是氮氧化物主要排放源,控制机动车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是确保辽宁省完成“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措施。
辽宁省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今年,各市建设完善环保绿标路电子监控系统,切实加强和巩固对环保绿标路的监督管理。2013年,各市在环保绿标路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扩大环保绿标路(区)建设时段、路段和面积,不断加大对高排污车辆的限行力度,不断加大促进淘汰黄标车工作力度。
另外,辽宁省已将创建环保绿标路纳入辽宁省级生态县(市)创建参考指标,有条件的县(市)可以结合生态县、区建设,开展创建环保绿标路工作。(记者 丁冬)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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