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北 >> 北京 >> 正文

北京实施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环境与生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20

降低PM2.5浓度纳入立法

 

 

 

 

31日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重污染日应急状态下,北京将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图为225日下午1点多,紧邻北京环保宣传中心的万泉庄桥被重霾笼罩,PM2.5浓度超过400微克/立方米。    季天也/

 

 

31日起,全国首部地方性防治大气污染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被称为“北京历史上最严格、处罚力度最强的环保条例”。那么,条例都有哪些严厉措施呢?

 

不再警告限期 直接处罚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北京人民代表大会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以及三次审议修改后,在122日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会上表决通过的结果,赞成率达94.55%

该条例在国内首次把降低PM2.5浓度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法。条例共设有8130条,包含《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等内容,细化了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并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根据《条例》,北京将全面推进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84项重点任务。

在重污染日应急状态下,北京将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条例》对10种环境违法行为将取消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而直接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也大幅提高。具体包括:未批先建、排放粉尘物质和有毒有害气体而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燃煤锅炉未安装在线设施、超标排放、通过旁路偷排、企业生产中扬尘、重污染应急不执行限停产措施、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污染项目、不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条例》还规定了公布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系统等新手段,增加了对同一单位2次以上违法行为,施行加倍处罚的条例。过去一些企业宁愿受罚也不愿意停止违法排放,现在加大了罚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屡犯不改、恶意违法、逾期不改的可以加倍处罚、罚无上限,还增加了停工、停产、查封设施、拆除等强制手段。对违规施工企业、车辆和单位,要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直至移送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资格、降低资质。

 

倡议停车3分钟以上熄火

对于机动车排放的规定,《条例》由原来的9条增加到20条,罚则由原来的6条增加到12条,涉及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油品监管,比如排放超标车辆,原来处罚100元,现在处罚3003000元。为防治扬尘污染,罚则中新增了一条:针对无准运证件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也加入了鼓励性、引导性措施,比如倡议停车3分钟以上熄灭发动机、引导老旧车辆的及时淘汰更新、鼓励使用新能源车等。

 

鼓励市民举报违法行为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目前已经建立“举报—查处—曝光”机制,鼓励市民举报身边的违法行为,环保投诉举报咨询电话为12369,在线投诉举报咨询可进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首页点击“12369环保投诉举报”栏目。从31日开始,每个月第一周定为“环境执法周”,根据群众举报确定一项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两个突出行业和领域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范围包括:燃煤锅炉、在线设备专项、水泥厂(搅拌站)等企业扬尘、防水卷材有机废气排放、餐饮企业设施运行情况。除定期复查外,多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单位将被加倍处罚,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另外,要加快建立非现场执法监控取证网络,坚决取缔三环路内露天烧烤高发点。

为了增强《条例》施行中“社会监督”的力量,北京市环保局及城管执法局还从不同行业、领域聘请了首批“北京环保志愿监督员”、“北京城市管理者”,他们将在第一时间把发现的环境违法情况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

 

首日查出36家环境违法单位

新规启动后如何推进和实施?据北京市环保局官网信息,31日凌晨,北京市环保监察总队在全市开展了“零点行动”,重点对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石油化工、餐饮业等企业进行检查。截至3110时,共检查617家单位,查出25家单位存在超标排放,11家企业存在扬尘措施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执法部门将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处罚。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