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北 >> 天津 >> 正文

天津中小学将开设环保教育课 纳入素质教育考核

Eedu.org.cn 作者:孔令彬    资讯来源:渤海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30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本市首部《环境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今起公示并向市民征集意见。根据《条例》,本市各大中小学应当把环境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各级财政部门须拿出专门资金支持学校环境教育开展。

    根据《条例》,学校应当把环境教育列入工作计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开展环境教育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学校应当安排人员负责环境教育工作,列入教学计划,纳入教师培训内容,保证环境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本市鼓励高等院校非环境类专业开设环境教育相关课程,中等职业学校非环境类专业应当在相关课程中安排环境教育内容。

    《条例》要求,市、区(县)环境教育经费在本级财政部门预算中列支,比例不低于同级财政环保投入的千分之一。学校应结合教学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确保环境教育纳入课时考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学校环境教育纳入素质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

    《条例》还要求,像植物园、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其他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场所经审核后可以确定为环境教育基地,每个区(县)应当有1个以上环境教育场所,列为环境教育基地的,本级人民政府每年给予必要的补贴或资助。环境教育基地应当对组织开展环境教育活动的学生免费开放,并在环境教育宣传周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

    市民今起可登陆天津政务网(http://www.tj.gov.cn)、天津法制信息网(http://www.tjlegal.gov.cn)、天津环保政务网(http://www.tjhb.gov.cn)等网站了解《条例》全文,并将您的建议或意见发送至tjhjjy@126.com,意见征集截至2012年1月20日止。(记者孔令彬)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