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试行环保“约谈制” 防范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12月8日获悉,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及时督促和指导排污单位整改纠正其环境违法行为,合肥市环保局日前下发《环境保护约谈制度(试行)》。今后,全市排污企业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存在重大环境安全、环境污染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据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约谈事项包括:排污企业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包括可能或已被上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限批、限期整改的,被市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求抓紧解决的,被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关注、曝光的;存在重大环境安全、环境污染隐患,包括对区域环境和周围居民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单位的环保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信访、进京上访的,反复造成污染投诉的;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行为,包括环境问题整改动作迟缓的、环保工作进展缓慢的、对环保认识不到位的。约谈对象为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被约谈单位须按约谈通知要求准时到场,对无故不按要求参加约谈的,由环保部门给予通报。对约谈所要求整改的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由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追究被约谈单位和个人相关责任。(记者 桂运安)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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