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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限塑令”成效明显 部分超市减少2/3

Eedu.org.cn 作者:林侃    资讯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24

   7月初以来,省发改委联合省经贸委、环保厅、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组织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连日来,记者通过省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的走访活动了解到,我省“限塑”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1日,记者来到福州市东升塑料彩印厂,了解到企业一直严格按照国家“限塑令”标准使用可降解环保材料,生产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主要供给当地的大卖场和面包屋,提升了企业效益。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限塑令”实施以来,该局对全省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摸底、逐一核实,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从源头防控不符合标准的塑料袋上市。从排查情况来看,主要生产企业大多能够按标准生产。

  当天,在永辉超市黎明店,记者了解到,该超市从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实施后就严格执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效果很明显,门店每月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数量比‘限塑令’之前下降了三分之二。针对连圈手撕袋使用量较大的问题,超市也落实了有偿使用原则。”门店负责人郑洪艳说。

  记者从省经贸委和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省内各大零售场所均能按规定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索取相关证照,建立购销台账,在销售环节,也基本做到有偿使用并主动明码标示价格。

  22日早,在晋安农贸市场,记者看到,工商部门正在对商贩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说,商户大多能够自觉使用符合标准的塑料袋,有偿提供给顾客,塑料袋由市场管理方统一供货,以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据介绍,省工商局在7月下发了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工商局及时部署,把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袋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针对农贸市场监管难的问题,通过市场业主与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记者 林侃)

  相关报道:

  限塑3年 我省成效明显

  有超市说塑料袋用量下降了2/3

   为迎接近日国家部委来闽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督察工作,7月起,省发改委联合省经贸委、环保厅、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专项行动。近日,记者走访获悉,我省的“限塑令”执行情况良好。“门店每月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数量比起‘限塑令’之前下降了2/3。”有超市门店负责人说。

  21日,在福州市东升塑料彩印厂,郑益春厂长说,企业一直严格按照国家“限塑令”标准规定使用可降解的环保材料,生产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目前,产品主要供给福州市的一些大卖场和面包屋,而‘限塑令’实施也提升了企业效益”。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限塑令”实施以来,该局对全省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摸底、逐一核实,并根据“国标”开展严格执法检查,从源头防控不符合标准的塑料袋上市。从排查情况来看,我省主要的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大多能够按标准生产。

  当天,在永辉超市黎明店内,记者了解到该超市从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实施后就已经严格执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效果很明显,门店每月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数量比起‘限塑令’之前下降了2/3,而近来针对连圈手撕袋使用量较大的问题,超市也已落实有偿使用原则。”门店负责人郑洪艳说。

  记者从省经贸委和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省内各大零售场所均能按规定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索取相关证照,建立购销台账,在销售环节,也基本做到有偿使用并明码标价。

  22日早,在晋安农贸市场,正在检查的工商管理人员说,该市场的商户大多能够自觉使用符合“国标”的塑料袋,且有偿提供给顾客,塑料袋大多是由市场管理方统一供货,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据介绍,针对农贸市场“限塑”监管难的问题,通过市场业主与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此外,为推动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规范运作,各级环保部门也不断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环境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配套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海峡都市报记者 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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