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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要启动生态红线

Eedu.org.cn 作者:齐榕 刘云鹏    资讯来源:东南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3

“我是环保志愿者,我们到现场对湿地进行保护的时候,常常会遭遇这块地是不是湿地的困惑。所以湿地红线保护应该公开,让人人都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人多力量大。”昨日下午,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举行“加强湿地保护”专题协商会上,挤进现场的环保志愿者感叹在进行湿地保护时无据可依的尴尬。

同时,昨日多位委员对湿地保护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法制办、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水利、财政科技等多部门也对湿地保护提出了不少新举措。

现状 我省现有87万公顷湿地

据介绍,福建省是我国东南沿海最重要的海岸湿地分布省。全国湿地类型划分为5类34型,我省分布有5类21型,湿地类型丰富多样。我省依赖湿地生存的高等植物有1351种、占全省高等植物总数的28.7%;野生动物有4075种,其中野生脊椎动物847种,占全省野生脊椎动物总数的52%。湿地是水质净化器,可有效去除污水及农田退水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和氮、磷等元素,有监测数据表明,每公顷湿地每年可去除氮1000多公斤、磷130多公斤。湿地是空气调节器。总之,湿地是生态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但是,我省在这道重要防线面前节节败退。

“现在我们去湿地,常常看到房地产包围这一块湿地。很多开发商甚至拿湿地作为营销的噱头。”现场一位委员这样提出。“历史上,我们曾经有200多万公顷湿地,可是现在只有87万公顷的湿地,我们已经失去三分之二的湿地了。”

委员任义文则提出,目前我国与湿地相关的立法有《环境保护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和《渔业法》等,但尚缺乏全国性的关于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法律。现有法规中的湿地概念仍比较模糊,湿地保护管理的边界不清;湿地自然保护区有法律保护,而其他自然湿地要不要保护,应该怎么保护,法律上尚未有明确的规定。

建议 湿地保护要启动生态红线


委员潘亮提出启动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划定我省湿地保护的四条生态红线。同时,红线保护的考核要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还有委员提出,湿地保护的红线包括全省湿地总面积红线、各级各类重要湿地面积红线;湿地生物资源利用特别是重要物种的红线;湿地水质红线、养殖和工业排放红线;控制生态入侵红线。行动 推动湿地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省法制办表示将充分调研湿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针对各种热点难点如湿地范围、管理体制、红树林管理等组织专家进咨询论证,协调和推动《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省环境保护厅建议把湿地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湖、沿海等湿地生态系统作为新建自然保护区的重点,对生态地位重要或受到严重破坏的天然湿地,尽快划定保护区域,采取各种形式推进天然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对湿地实行严格有效的保护。省发改委则提出下一步将加快湿地保护规划的落实到位,并争取中央支持,做好湿地保护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

本报记者 齐榕 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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