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绿色建设取得成效可获奖补资金
近日,记者从九江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会同市林业局联合下发了《九江市“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指出,为加快“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从2013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据悉,“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六大工程分别指的是森林城市创建工程、森林乡村创建工程、通道绿化提升工程、绿道建设工程、生态富民产业工程和森林保护工程。
对于自愿投入参与上述六大工程建设的各社会主体,在“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根据奖补范围及标准,获得相应的奖补资金。
“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六大工程建设由各县(市、区)林业局会同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于每年年底,根据项目验收办法,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并兑现奖补资金。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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