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东 >> 青岛 >> 正文

青岛出台绿色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Eedu.org.cn 作者:姜亚玲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4/14
  青岛银监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绿色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提出22条指导意见,引导银行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意见》要求,青岛市银行机构要将绿色金融与加快经营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大资源倾斜力度,保持绿色信贷适度增长。

  通过建立“绿色清单”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实现资金精准投放,切实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效果;通过建立“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企业清单”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强绿色金融产品、担保方式及融资模式创新。

  《意见》提出,要通过融资租赁、引入投资基金等方式扩大资金支持面,支持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担保方式创新,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债券承销以及银行理财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投贷联动业务研究,努力探索绿色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

  根据《意见》要求,青岛市银行机构要按年度制定绿色金融单列计划、按季度跟踪贷款投放,结合经济发展实际,重点支持能效信贷、新能源推广和资源循环利用、自然生态保护、绿色农业和绿色林业以及海陆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此外,还要建立绿色信贷认证和管理机制、高效审批机制、利率定价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机制以及培训机制,加强和改进业务管理水平。

  《意见》明确,银行机构要加强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环境和社会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

  对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不予授信;对已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可中止直至终止资金拨付;对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的,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其尽快整改。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