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东 >> 上海 >> 正文

垃圾处理探索新模式 财政不再全力承担补贴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3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下称老港四期)位于上海市南汇区老港东部,地处东海滩涂围垦区,占地361公顷。填埋场总库容8000万立方米,可使用约45年,是我国目前最大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这个项目,也被称为“上海最后的垃圾防线”。

  “老港四期的设计日接收量是每天4900吨,但目前的实质日接收量接近1万吨。而且在世博召开后,老港很可能也会满负荷运营。”4月12日,老港四期的一位负责人,对前往参观的记者们如是介绍。

  作为该项目的合营方,威立雅环境服务(Veolia Environmental Services)的员工向本报记者透露,按照合约议定,上海市政府对于老港四期处理的每吨垃圾,给予60元的补贴。这意味着,老港四期每天至少获得29.4万的补贴款,若以2008年每天预计接收7900吨的数字算,每日可获补贴额将上浮至47.4万。

  “垃圾处理业的成本,必须控制在政府的补贴额之下,利润微薄。”威立雅环境服务中国总经理周小华说。

  尽管如此,随着沃伦·巴菲特在2月增持美国的垃圾处理企业Republic Services的股份至830万股,这个行业正在吸引大量资本。威立雅环境(VIE.PA)亚太区总裁兼大中国总裁Jorge Mora对本报记者表示,“我认为中国只有25%-30%的垃圾得到了恰当处理,剩余的就涉及数千亿的投资。”

  与企业端嗅到该行业稳定收益的商机相对应的,是政府正在探索改写目前由财政一力承担垃圾处理补贴的模式——在杭州,一直以来没有被纳入垃圾处理补贴的垃圾运输费用,即将迎来服务采购价的评估。

  “台湾市民对垃圾处理分担更大一块成本的做法已经盛行多时,而在大陆,垃圾补贴还完全取决于具体项目的公私谈判。”台湾威立雅环境服务总经理陈泓彰说。

  垃圾补贴

  “目前国内的所有垃圾处理项目,政府到底出怎样的补贴价,非常取决于具体项目所涉及的一系列因素。”4月19日,周小华对本报记者进一步解释,这些成本因素涵盖人工水平、固定资产摊销、化学品成本和燃料成本,以及投资产生的银贷利息,再加上“一点盈利空间”。

  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张海华就透露,在当地,处理每吨被填埋的垃圾,可以获得杭州市59.54元的补贴。

  业内比较高的补贴额出现在广州。“2010年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披露,李坑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建设起止年限为2009年至2011年,即明年将完成建设。广州市政府通过BOT的形式,将广州市未来25年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特许经营权给予了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日集团)。据接近广日集团的人士透露,广州市政府给于李坑项目的补贴为每吨垃圾约200元。

  目前广州全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2万吨(根据广州市政府通报)。照此计算,政府每天付给广日集团垃圾处理费补贴240万元,全年累计超过8亿元,25年共计超过200亿元。由此,该项目被质疑特许经营利润巨大。

  与之相对的是,市民本身为垃圾处理支付的费用,远低于政府掏出的补贴额。“在常州,对每家企业每月征收4元的垃圾处理费,对个人则每月征收3元的处理费,若退休后,个人更只需每月交两元。”常州一位了解当地垃圾处理支出的官员告诉本报记者,从企业和个人征收的这部分费用,远远不够政府向垃圾处理服务商支付的补贴额,“超出的部分,统一自财政补贴”。

  据悉,光大国际(0257.HK)就取得了常州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专营权。

  政府的补贴价与地方政府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并没有联动机制,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另一个由威立雅环境服务取得20年专营合约的项目)的总经理Francois Rudloff向本报记者强调,“后者完全由政府决定,垃圾处理企业并无任何决定权”。

  周小华补充:“政府的补贴价,基本上是确定的,但由于项目的专营权期限往往长达20-30年,不少专营合同都会考虑到CPI的因素,从当初厘定补贴价的一系列因素中看看成本的上浮情况。在中国一般每年和政府商讨一次,在欧洲,更可根据每月的CPI数据跟政府探讨是否要调整。”

  花旗在3月9日指出,威立雅环境服务部门在2009年的运营利润率为13.2%,略低于其水务部门同年14.6%的运营利润率。周小华则称,在中国,环境服务部门的运营利润率更要显著低于花旗提到的这一全球水平。

  发电收入

  这或与威立雅环境服务在中国的一众垃圾处理项目本身的发电厂运营情况有关。

  “垃圾处理业的收入来自两块,一块是政府对每吨垃圾的补贴,另一块则是垃圾发电带来的电价补贴。”周小华称,若缺失了垃圾发电带来的电价补贴,不但发电厂本身无法盈利,整个垃圾处理项目亦无法盈利。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曲绍清对本报记者表示,老港建设了一个利用填埋产生的沼气发电的电厂,目前装有两台1.25兆瓦的发电机组,计划在近期再增加两台同样的发电机组,预计今后能安装到20台发电机组。“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电厂的每度电能获得0.25元的发电补贴。问题在于,目前项目并没有联网,因此无法获得这一补贴。”

  Rudloff证实,垃圾焚烧发电与垃圾沼气发电,只要上网,均能获得每度0.25元的补贴,“仅靠0.55元度的上网电价,江桥的焚烧发电是无法产生盈利的。”他补充道。

  目前老港的这一沼气发电厂既无联网,也未申报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

  从发电项目获得收入的另一个途径是转变为CDM项目。“我们在2008年曾经与亚行谈过将老港垃圾沼气发电厂申报为CDM的可行性,但由于金融风暴的到来而告吹,目前随着联合国EB(执行理事会)审批层面的变化,意味着若我们希望继续推进电力联网,就不可能申报CDM。”曲绍清说。

  在杭州,由于天子岭垃圾天贸气体发电厂依托于全国最早的垃圾填埋场,早已解决联网问题,同时也在两年前便完成了设备摊销,因此可产生每年300万的发电盈利。

  “很多垃圾沼气发电厂其实都无法完成摊销的,变数太多,杭州是个比较幸运的例子。”陈泓彰说。

  探路新模式

  一位长期追踪垃圾处理业的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上述垃圾处理的成本与盈利模式,存在不足。

  “只是地方政府对于垃圾处理的成本不一定有概念,之前一位建设部官员就曾经向某地官员指示,低于每吨60元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本,都是骗人的,不可能达到这一低价。此话的背景是,一些企业在当地招标时开出了30元一吨的超低报价。”

  Mora亦透露,威立雅环境服务在中国正洽谈多个垃圾处理项目,“但一些地方政府开价太低,我们认为对环境不利,不会参与”。再以老港四期为例,威立雅环境服务表示,仅填埋垃圾产生的渗沥液的处理成本,每吨便已达30多元。

  新探索在2009年5月起步。当时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将武汉、南京、长沙、黄石和潜江5个城市列为全国垃圾处理费征收试点城市,简单而言,即将垃圾处理费和水费捆绑征收,按用水量的多少来厘定每户居民应缴交的垃圾费用——这仍然维持了政府补贴与垃圾处理费间的割裂状态。

  “在台湾,不少乡镇已经这样做了。”陈泓彰解释称,用水量较多的民居,家中成员也可能更多,所以更大可能产生较多的垃圾,这是该模式的背后逻辑。“而且这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补贴负担。”

  由于将垃圾处理费与水价进行捆绑,台湾“环保署”得以将政府的财政压力让民众分担。据了解,台湾“环保署”收取的垃圾费,已从原本的每度水3.7元新台币调升至7元新台币,在2011年还将进一步上升至10元新台币/度。此前,台湾“环保署”表示民众承担的垃圾处理成本仅为真实成本的30%。

  “在台北市,却又走了另一条截然不同的路。”陈泓彰补充,该市要求市民购买由市政府统一销售的垃圾袋,每个垃圾袋均有防伪条形码,垃圾产业的随车人员会检查每户使用的垃圾袋是否为合规的垃圾袋。“这样就解决了以垃圾量来厘定垃圾处理费的难题。”

  即便如此,根据本报记者查找到的台北市政府的行政说明,垃圾袋的成本亦仅反映垃圾真实处理成本的1/5。

  更多的可能模式陆续登场。在杭州,一直以来被排除在垃圾处理补贴之外的垃圾运输成本,有望计入整体政府补贴价中。“杭州将是国内第一个将垃圾运输要求打包到固废处理企业的业务范围中的城市。”张海华透露,目前杭州市还未厘定运输的补贴价,但杭州市人大将在4月23日到该公司就此调研。

  “以往的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补贴,均不包括运输费用,因为运输和收集是通过施政渠道进行,并非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的业务范围,自然也不承担这块成本。”周小华表示,在老港四期获得的60元/吨的垃圾处理补贴价中,就不包括运输费用的补贴,因为这不由老港填埋场承担。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xiexiaoling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