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西北 >> 青海 >> 正文

青海省西宁市:整治煤炭市场 为大气环境减负

Eedu.org.cn 作者:芳旭    资讯来源:西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7

  煤烟作为大气污染的一大因素,被列为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近日,市经委联合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出台多项举措整治煤炭市场,取缔100多家煤场或煤炭经营户,为大气环境减负。

  长期以来,西宁市煤炭市场因管理粗放、监管不力和经营分散等因素,致使市区煤炭市场处于无序经营状况,绝大多数个体经营摊点为无证照经营,普遍存在销售有烟煤、掺杂使假和缺斤少两、污染大气环境等现象。部分居民的小火炉、小餐饮和小作坊等大多购买使用有烟煤燃烧后排烟含硫超标,给空气造成严重污染。为了减少煤炭燃烧对空气的污染,由市经委牵头,联合市工商、市质监、四区三县政府部门在四区三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取缔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且无证无照非法从事煤炭的经营者;打击故意掺杂,严格限制劣质煤进入市场;落实堆煤场所掩盖、硬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煤尘污染。

  通过强有力的整治措施,目前,大通县有煤炭经营户88家,依法取缔41家,整改47家;湟源县有煤炭经营户28家,依法取缔11家,整改17家;湟中县有煤炭经营户96家,依法取缔21家,整改75家;而在我市四区中,城北区作为煤炭经营场所的集中区,在34家经营户中,依法取缔22家,整改12家;城中区有煤炭经营户22家,依法取缔18家,整改4家;城东区有煤炭经营户10家,依法取缔7家,整改3家; 城西区有煤炭经营户5家,依法取缔4家,整改1家。

  同时,市经委将建立煤炭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以县区为主体,实行属地化、网络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分工,加大对专营市场外煤炭销售的监管。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煤粉尘二次污染,实现市区及各县建成区内无零散的堆煤场所,集中交易市场采取有效的防尘设施和清洁措施,上路运煤车辆密封运输,基本解决城区煤粉尘二次污染。(记者 芳旭)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