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拉萨 生态家园
当前,全市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六城同创”的内容之一,始终与“创城”紧密结合在一起。
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拉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共对248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较好地落实了“环保第一审批权”。同时,在全国大中型城市中率先开展了禁止白色污染工作,市内各大超市、商店均用可回收环保袋代替塑料袋提供给消费者。全市收缴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300多吨。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拉萨市区禁止探矿、采矿,规范采石、采砂的决定》精神,对堆龙德庆县12家铁选矿厂进行了整顿规范,关闭了8家。对拉萨市周边砂石采挖管理混乱、乱采滥挖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67家采砂采石场中责令停产、关闭42家,私挖乱采、遍地开花的局面基本得到扭转。对7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全球眼”在线监控,1家重点监控企业(东嘎水泥厂)实行自动监控,通过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作手段,使环保监管能力得到提升。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执法督察工作,解决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环境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境挂牌督办的企业有10家,通过努力,目前挂牌督办的企业已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完毕。根据实际排污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共审发排污许可证4966个,征收排污费950万元。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开发转化与利用工作,建立污染源普查档案。
自身环境保护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拉萨市7县均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局,这是拉萨市环保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拉萨的环保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正式挂牌成立了辐射环境管理科、辐射环境监督站机构。
2008年5月,经区、市两级政府批准,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升格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09年10月,自治区188重点建设项目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建重点建设项目拉萨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工,中心于2010年11月建成,投资2013万元。全市环境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工作稳步提升。
环保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近年来,拉萨市先后下发了《拉萨市创模督办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拉萨市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机制(试行)》、《拉萨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联动机制(试行)》、《重大环保隐患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制度(试行)》四个工作机制,促使创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环保协调监管,全员一岗双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逐渐形成,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约束、引导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未雨绸缪。拉萨市环境监测工作也在逐渐开展,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畜禽产品基地、畜禽产品加工企业的环境监测,在建筑施工、娱乐场所以及高考、中考、小考期间开展了噪声监测,对建筑施工、市政施工场所的扬尘污染进行了监测,对重点企业进行委托监测。特别是2010年,拉萨市引进了北京市的先进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经验,建设了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2010年底,市区的车辆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共检测机动车56726辆,治理超标排放机动车10846辆。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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