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西南 >> 云南 >> 正文

云南正式施行生态功能区划

Eedu.org.cn 作者:蒋朝晖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2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蒋朝晖 昆明报道 为给云南省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于近期正式开始施行。


  记者在云南省环保厅了解到,多年来,云南省在自然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但由于云南省经济较为落后,自然环境条件复杂,森林质量有待提高、生物多样性减少、湖泊富营养化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农村面源污染加剧、建设项目的生态恢复滞后、土地退化加速等7个方面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这次出台实施的《区划》是由云南省环保厅组织编制完成。根据云南省的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异规律及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区划》将云南生态功能分为5个一级区、19个二级区和65个三级区,划定了一批对云南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明确了各功能区的生态系统特征、服务功能、保护目标与发展方向,提出了相应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方案。


  《区划》在做好功能分区的同时,还针对各类型功能区生态功能特点,提出了不同的保护要求,妥善处理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云南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确保《区划》发挥为全省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定量化、开发合理化、运作过程信息化奠定重要基础的作用,云南省环保厅及时发出了《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云南省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区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工作,充分考虑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根据《区划》确定的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措施和发展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提出保护和恢复区域生态功能的措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要在生态敏感区、重要生物保护区、江河源头、湖泊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以及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积极落实有效保护措施,保持流域、区域的生态平衡,严防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及造成生态破坏。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xiexiaoling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