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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垃圾费收取或与用水量挂钩

Eedu.org.cn 作者:龚晶    资讯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28

  禅城或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算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昨日,禅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对相关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据悉,垃圾处理费收缴方案及2—3个实施方案将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随用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解决收费难问题,使收费更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同时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禅城目前实施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居民收费为每月8元/户,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处罚的职责,另外还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村委会、业主等有责任协助向所属区域的企业、工商户、居民(村民)和住户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上缴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单位”。

  从国内已经实施“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的城市做法来看,该办法是把水消费单位分为不同的组类,如居民、商业、工业等,按水消费量数折算其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委托供水部门与自来水收费一并收取。

  相关文件中表明,此次编制的“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将按生活垃圾产生源特征合理划分用水群体,即收费对象分为5—9组类。方案编制单位将通过抽取样本和现场调查,收集汇总各组类垃圾产生量和水消费量,抽取样本数在5000个以上。 (记者/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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