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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探索污染耕地治理有效路径 试点方案出炉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5

  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告》显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 %,其中耕地超标率为19.4%。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近日,湖南省长株潭地区成为我国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试点区域,此次试点也将为我国即将展开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提供经验。

  记者从湖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修复治理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已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由于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在资金、技术、环境数据支撑等方面仍面临不少难题,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仍需攻坚克难。

  试点初步方案出炉三种耕地分类治理

  近日,财政部、农业部表示,将在今年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工作,并在湖南的长株潭地区率先启动试点。记者从湖南省农业厅了解到,按照“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收益不减”的基本思路,此次在长株潭地区的试点耕地面积为170万亩,计划3-5年实施,并得到中央及湖南省的支持。财政部今年拨付11.5亿元,湖南省财政也将投入资金。根据重金属污染的程度,此次湖南进行试点的耕地共分为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治理:第一种为达标生产区,将大米中镉含量0.2毫克/千克(单位下同)以上、0.4毫克/千克以下的生产耕地划入,共76万亩。此区域不改变种植习惯,继续生产水稻,治理思路是“在污染的土地上生产出合格的大米”。

  据湖南省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站尹丽辉介绍,这76万亩耕地主要采用“VIP技术”治理。其中,V是“品种”等生物措施,I是“灌溉”等农业措施,P是指调整“PH酸碱度”,即通过生物、农业措施和环境改善来达到生产合格产品的目标。

  第二种属于管控生产区,包括大米中镉含量0.2以上、0.4以下,农田中镉含量1.0以下的生产耕地,总共80万亩。

  尹丽辉介绍,这部分农产品在管控下进行生产,实行“四专一封闭”管理模式:即专业品种、专区种植、专企收购、专厂储存、农产品封闭运行。生产的农产品将在丰收季节使用快速检测仪检测,不达标的产品将被全部收购,阻止其进入市场。

  第三种为作物替代种植区,将大米中镉含量0.4以上,农田中镉含量1.0以上的生产耕地划入,总共14万亩。由于污染较严重,将采取改变种植结构,改种非直接食用、非口粮的棉花、蚕桑、麻类、花卉等农作物。相关部门将摸索政府介入种植的环节,保证农民收入,不影响农产品生产。

  记者了解到,此次在长株潭地区的试点目标为:达标生产区的农产品不超标;探索管控生产区“四专一封闭”的模式;对替代种植区的节点进行探索。

  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面临多重困境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多年来的定位监测,截至2013年,湖南将近1/3的耕地被不同程度污染,重度污染和轻度污染的面积分别在470万和950万亩。在地域分布上,湘江流域尤为严重。记者了解到,针对业已产生的重金属污染,尤其是耕地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面临三大困难。

  首先,经济实用的大面积农田修复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尚未问世,过于昂贵且效果欠佳的技术成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面临的第一个难题。“一亩地每年收益只有几百元,但修复的成本却如此高,且技术还不成熟,我们无法使用。”湖南省农业厅一位专家表示。

  其次,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必须以耕地污染调查数据作为基础。但目前已进行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中,采样密度为耕地8乘以8及4乘以4千米(东部沿海省区等重点区域),对于需要精细数据支持的农业种植来说过于宽泛。

  再次,重金属污染治理需要大量资金,调动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进行投入存在困难。2011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成为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总投资达595亿元,而据湖南省有关部门预测,治理要达到预期效果,长期投入超 过4000亿元。

  创新探索仍需实践检验

  目前,中央及湖南已开始在环境数据、技术水平、资金筹措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013年,湖南省有关部门编制了《湖南省耕地质量普查实施方案》,启动对180万亩重点区域水稻产地土壤-稻米点对点调查检测、52个水稻主产县市稻米镉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并从制度上启动了《水稻低镉品种筛选方案》。

  据湖南省农业厅介绍,湖南省已着手搭建耕地重金属污染信息平台。以每150亩为单位选点,并在这个大点范围内选择5个小点对镉、铬、汞、砷、铅“五毒”为代表的重金属及PH值等进行网格化监测。如发现超标的情况,将所在地块细化成50亩为单位进行监测,而连续超标3次以上,就调整该土地的种植结构。由于土壤普查耗时耗力,全省范围的普查尚需时间完成。

  重金属污染治理必须因地制宜,根据目前湖南省农产品产地主要遭受到铅、砷、镉、汞等污染的现状,湖南省环保部门也投入大量资金鼓励治污企业、科研院所探索适合湖南本地情况的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的适用技术。

  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治理,2013年,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支持下,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发行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湖南省各级政府对发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债券较踊跃,已有衡阳市本级、湘潭市本级、郴州市苏仙区和高新区等四个地区分别成功发行共计67亿元重金属治理专项债券。其中郴州市苏仙区、郴州高新区分别发行资金15亿元、18亿元,约占全省资金一半。

  据了解,湖南已发行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债券,主要用于区域综合治理、土壤修复等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债券一般以市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公司为平台,发行时限7年。债券利率随市场情况而定,采取双向询价的方式确定利率,债券购买方为机构投资者。

  “任务不大,但很关键。”尹丽辉表示:“我们的想法是,突出重点,首战必胜,抓住国家在长株潭地区开展试点的机会探索一条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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