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展望

作者:潘家华 陈迎 装…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1

  (三)APEC会议

  自APEC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以来,已经召开了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十四次会议讨论的主题都与经济贸易密切相关。第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开始强调能源和环境问题,但是,会议讨论仍然以经济问题为主。2007年9月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的APEC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首次将气候问题与经济问题(多哈回合谈判)并列为会议主要议题,并发表了独立的气候宣言,即《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关于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清洁发展的宣言》(简称《悉尼宣言》)。

  由于APEC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地位,《悉尼宣言》的出台对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建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故被视为《公约》框架外的一个区域性官方机制。《悉尼宣言》的要点包括:应该制订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长期目标,以指导并确立“后京都时代”关于气候变化的全球性规则;需反映各成员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行动能力的差异;推广低排放、零排放的能源与技术对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至关重要;APEC将设立减少能源强度和增加森林覆盖率的地区目标,强化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关政策。宣言也为该组织成员提高能源效率设置了意向性目标,即到2030年,APEC地区的单位产值能耗比2005年至少减少25%,森林覆盖面积到2020年至少增加两千万公顷。

  对第十五次APEC会议企图在联合国《公约》外建立气候制度的计划,国际社会反应各异,总体来看毁多誉少。一部分人反对在《公约》外再建气候机制,理由如下:第一,虽然《悉尼宣言》呼吁设定一个全球目标以防止“对气候系统的危险的人类干扰”,但它没有就2012年之后阻止二氧化碳排放增长设定时间表。第二,由于《悉尼宣言》不强制各成员国减排,对延伸和加强《京都议定书》的强制性目标的努力将有所损害,威胁《京都议定书》未来的命运。预计从现在起到2050年,如果不限制减排,来自APEC国家的排放将增加130%,而使用可再生能源如核能、清洁煤、提高能效等则可以减少49%的排放,计算的结果仍然是排放的净增长。第三,《悉尼宣言》关于森林覆盖率的目标同样具有自愿和非约束力的性质,这将不能有效防止某些国家将具有高保存价值的自然林毁掉,然后进行再造林。第四,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签署的《铀出口协议》削弱了防止核扩散的国际努力,《悉尼宣言》只片面强调了核电的作用,忽略了核电在未来电力市场中所占份额将逐步缩小的趋势。而且,就算到2050年核电产量能翻番,也只能减少5%的温室气体排放,但由此产生的核废料和核扩散问题所带来的成本远远高于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产生的费用。第五,《悉尼宣言》含糊其辞、目的不明确,强调自愿原则,澳大利亚和美国在气候变化方面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行动。因此,APEC会议对《京都议定书》没有形成任何有益的补充,反而是一个对气候变化真正努力的分心行动。

  当然,也有人认为《悉尼宣言》在棘手的气候变化问题上创造了共识。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华德认为,《悉尼宣言》是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世界最大的污染者第一次承诺要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其实,此次APEC会议讨论气候变化问题是与东道国澳大利亚的国内政治联系在一起的。霍华德政府追随美国不批准《京都议定书》,不仅遭受国际声讨,也受到国内政治力量的反对。霍华德的竞争对手陆克文顺利当选,高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明显看出澳大利亚国内气候政治力量的变化。

  APEC第十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工商领导人峰会于2008年11月16~23日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主题是“亚太发展的新承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贸易自由化、结构调整以及通过能力建设跨越发展鸿沟,这些都是APEC会议的传统议题。气候变化问题不是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会议的东道国秘鲁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推进气候变化谈判的动力与利益诉求。同时也说明,APEC会议这种《公约》外机制没有一个稳定的机制,产生的影响注定非常有限。

  (四)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关系

  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关系(APP)是一个国际性非条约化的协议关系,于2005年7月在美国倡导下成立,成员包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和韩国。APP六个成员国的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经济总量和人口约占世界总量的一半。APP的目的是“规划出一个新型的公—私工作组,专门处理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空气污染问题”。2007年10月在新德里举行的APP第二次部长级会议上,加拿大加入该伙伴计划。加拿大认为,因为APP有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中国、印度和韩国参与,共同致力于开发新技术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而不是设立特定的减排目标,因而APP所遵循的主要原则与加拿大政府的政策方向相当一致。

  为落实该伙伴计划,各方于2006年1月11~12日在澳大利亚举行了新伙伴计划第一次部长级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六方确定了新伙伴计划的宪章,作为伙伴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并在会后发布了公报。此外,各方同意在会后成立政策和实施委员会,作为新伙伴计划的最高管理机构。经磋商,由美国担任政策和实施委员会的第一任主席,任期两年。为落实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和宪章所确定的目标,在部长级会议上,各方还确定了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合作领域,并在政策和实施委员会下成立了八个行业工作组,由政府和企业代表组成。八个行业工作组分别是:①更清洁化石能源;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供能;③钢铁;④制铝;⑤水泥;⑥煤矿开采;⑦发电和输电;⑧建筑和家用电器节能。每个工作组设两名联合主席,协调该小组的工作。行业工作组将采用技术研究、试点、示范和实施项目、技能提高和交流、商业和信息交流(例如研讨会和高层政策对话)以及推广最佳做法等措施来落实具体工作。

  与《京都议定书》不同,APP允许成员国各自设定减排目标,没有强制履行机制。这遭到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政府、气候科学家和环保团体的批评,大家普遍认为在不设定排放上限的情况下,其减排行动意义不大。世界自然基金认为“这个不限制污染的气候变化条约”……“为美国和澳大利亚不批准《京都议定书》提供了遮羞布。”然而支持者认为,APP是对《京都议定书》的有益补充,至少可以看做是气候变化进程的一个信号,而且对那些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有特别的作用;APP打破了《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僵局。支持者认为,只有在不限制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和不强制减排的情况下,才能使所有的污染者(如中国和印度)采取积极的行动。

  应该看到,这一伙伴计划实际上是个技术协定,它正是切中了中、印等发展中国家对技术转让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安全和能源效率问题,且没有硬性规定每个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削减义务,因而才能顺利地建立起来。从当前的形势来看,《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计划》是对《京都议定书》的补充,尤其是以部门合作为切入点,为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也为目前正在探讨的部门承诺方案积累了实际经验。

  (五)联合国会议

  潘基文自2007年1月1日起担任联合国秘书长一职以来,便将气候变化作为其最优先考虑的问题之一。针对《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2012年后气候谈判的僵局,以及联合国框架外多边机制的活跃,他的主导思想是必须全面强化联合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主导作用。他认为2012年后气候谈判不仅依赖于现存的动力,还要努力凝聚和激活各方的政治意愿,而联合国大会作为全球最高级别的政治舞台,正是完成这一使命的最佳平台。为此,潘基文不断敦促所有国家在2009年能达成一个全面的新协议,以便让各国政府有时间批准这个新协议,使其能在2013年生效。他还专门任命了三位气候变化特使,即以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而著称的挪威前总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前主席格罗·哈莱姆·布伦特兰夫人,韩国前外交部长、前联合国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主席韩升洙先生,以及智利前总统里卡多·拉戈斯·埃斯科瓦尔先生,负责协助他同各国政府进行协商,就如何促进联合国内部的多边气候变化谈判,以及召开联合国高级别会议等问题征询各国政府的意见。

  在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强力推动下,2007年7月31日,联合国大会就气候变化问题举行非正式专题辩论,主题是“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挑战”,这是联大历史上首次就此问题进行的辩论。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背景下,原定为期两天的联合国大会气候变化非正式专题辩论,由于气氛热烈,要求发言的国家数量过多而延期一天。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在此次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大会上发言,表明国际社会对一个新的应对气候变化条约谈判的强烈支持。许多因干旱、洪水和热浪等问题而焦虑不已的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切尤其强烈。联合国大会主席阿勒哈利法在闭幕式上指出,“我们现在拥有了动力”,“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更为重要,我们需要确保能达成一个公正、明确和雄心勃勃的全球目标,以同我们未来所面临的严峻挑战相称”。2007年9月,第62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召开,气候变化不仅是各国领导人先期举行高级别会议的主题,而且作为一般性辩论的主题贯穿于整个会议。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表了题为“构建更强有力的联合国,建设更美好的世界”的讲话,强调在未来的一年中,世界将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世界上的国家,无论大小贫富,都无法单独应对这些挑战。“多边主义再次兴起。一个日趋相互依存的世界认识到,明天的各种挑战,最好是通过联合国来处理。事实上,也只能通过联合国来处理”。

  应该说,《公约》下的谈判能在巴厘岛会议取得重大突破,达成“巴厘路线图”,是与近年来《公约》外联合国机构和秘书长本人的努力分不开的。联合国在推动国际气候进程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十分重要。2008年的第六十三届联大,气候变化同样列入了议题;2009年的第六十四届联大,为了推动哥本哈根气候协议的达成,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列为主要议程,在最高国际政治层面,推动气候变化的谈判进程。

  (六)双边合作

  在认真履行《公约》的同时,中国积极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更大的贡献。截至目前,中国已与97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103项科技合作协议,其中气候变化是双边合作的优先和重点领域。在双边领域,中国同欧盟、英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分别发表了《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英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和《中澳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并设立了中欧、中英和中澳气候变化工作组;中国与加拿大签署了《中加气候变化谅解备忘录》,设立了中加气候变化工作组;中国与日本发表了《中日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建立了中日气候变化双边磋商机制;中国与法国签署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但尚未建立双边磋商机制;中国与印度、巴西分别建立了双边磋商机制;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四国也维持着非正式磋商机制。近年来,中美之间主要通过“经济大国气候变化会议”、“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计划”、“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等美方主导的多边动议展开交流与对话。奥巴马入主白宫以后,尤其注重中美能源与气候变化合作。仅在2009年上半年,即有国务卿、能源、财政和商务部长访华,高调开启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奥巴马亲自到场致辞。尽管中美分处于发展中和发达国家集团,责任、义务存在巨大差异,但两国的合作空间十分巨大,表现出携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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