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环境观察 >> 正文

构建监督平台 保障公众广泛参与环保

Eedu.org.cn 作者:章剑 邱再青 徐…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30
  当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事实证明,只要政府引导得当,部门支持有力,公众参与就会成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本文对浙江省嘉兴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个多”保障公众广泛参与

  近几年,嘉兴市采取拓展渠道、构建监督平台、加强宣传引导等方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环保公众参与,集中体现在“四个多”。

  一是多种形式组织公众参与。嘉兴市环保局和市志愿者协会组建了嘉兴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下设7个支队6个大队,分布在全市5县(市)两区和市直机关单位、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大专院校,总人数达到1150名,成为嘉兴公众参与环保的主力军。

  同时,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建以党员骨干、“两代表一委员”和环保专业人员组成的嘉兴市节能减排志愿者先锋服务队,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监督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嘉兴市环保局还通过《嘉兴日报》党报热线栏目公开向社会招聘,成立市民环保检查团,并通过公开招聘、组织推荐和邀请,成立了由50名环保专家组成的嘉兴市环保专家服务团,为企业“环保优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多条措施拓展参与渠道。结合环保信用企业建设,嘉兴市环保局推出不良信用企业向市民公开道歉措施。为提高公众参与企业限期整改“摘帽”的公信力,嘉兴市举办市民环保检查团听证会,企业能否“摘帽”由群众说了算。同时,还结合城市“三产”建设,举行了新开办餐饮业听证会,对污染扰民的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化监控。目前,市民环保检查团已对56家申报“摘帽”的企业实施了“摘帽”评估,有49家企业顺利通过“摘帽”,对7家企业做出了延期“摘帽”的决定。

  嘉兴市还组织市民检查团代表与“两代表一委员”志愿者全程跟踪环保“飞行监测”执法行动,实地监督环保设施运行,感受环境执法办案。市环保志愿者、平湖全塘镇穗轮村干部宋秀平和朱章兴等5位热心村民组成了一个环保监督队,义务监督村里经过摸排后梳理出来的15家重点污染企业。

  推行下派环保专管员监管措施,对报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组织专业培训,将专管员派驻到重点企业进行监督。

  三是多项制度保障公众监督。为适应公众参与工作的需要,嘉兴市环保局先后制订了《嘉兴市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章程》和定期监督、定期例会、定期活动和定期讲评的“四定”制度。结合公检法、相关部门参与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制订实施了《嘉兴市民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宣传办法》。围绕“飞行监测”执法,制订完善了《嘉兴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嘉兴市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公示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结合公众参与体制机制建设,制订出台《嘉兴市民环保检查团组织管理办法》和下派环保专管员等规定,逐步实现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四是多方支持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创建。截至2008年,全市已建成省级绿色学校86所、国家级5所、市级159所;省级绿色社区40个、国家级两个、市级121个;省级绿色家庭100个;省级绿色企业25个;省级绿色医院10个;省级绿色饭店24个;“保护母亲河号”12个,“保护母亲河号”生态监护站7个。

  实践表明,引导并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是提升了公众对生态文明的认知水平,使公众在实践中接受环境教育。二是促进环境民主法制建设,不仅营造了公众监督的强势,而且增强了广大志愿者进行环境法制监督的社会责任感。三是极大调动了公众参与的工作热情。四是促进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提高了环境执法的公信力。尤其是通过市民检查团对限期“摘帽”企业的跟踪监督,90%以上申请“摘帽”的企业完成了限期整改任务。五是为企业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实施下派环保专管员,实现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由外部向内部延伸、污染防治由末端向源头前移。六是促进环保部门自身建设,实现了市民代表、环保部门和治理企业的“三个拉近”。

  公众参与存在四项不足

  当前,公众参与还是一个新课题,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也随之而来。

  一是对公众参与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一些地方领导和政府部门对公众参与重视不够,认为可有可无。表现在公众参与的政策缺失,公众维权无保障,政府引导跟不上,部门支持力度不大,致使公众参与工作停滞不前。

  二是公众参与的组织制度缺失。一些地方公众参与的组织不全,缺乏必要的管理机制,内部管理涣散,工作无计划、活动不正常、组织发展滞后等现象普遍存在。嘉兴市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机构偏大,缺乏必要的自主性、独立性和主动性,平时管理涣散,上下衔接难,集中活动和管理的矛盾较突出。

  三是公众参与的渠道不够畅通,公示的环境信息还不多。目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仅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关心的公示信息面太窄,对监督重大环境问题的信息掌握的更少。

  四是公众接受环境教育的机会少,参与监督的能力弱。一些地方尚未将公众环境教育培训列入公民素质教育计划,缺少环境教育的投入资金和培训渠道,致使公众参与能力弱,仅有参与热情而没有参与能力。

  公众参与需全方位推动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众参与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将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作为一项为民执政的重要职责来抓,列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并予以扎实落实和推进。

  二是切实加强公众参与的组织机制建设。要按照“广泛、平等、民主、公开、透明、诚信”的原则,加快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组织制度建设。创造条件,整合力量,在现有参与者内逐步建立具有法人地位且与相对自主与协作的环保社团组织,采取既有分工自治又有集中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模式。广泛凝聚民间环保专家力量,在县(市、区)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下面建立一个公众代表参加的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且聘请市民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与日常环境监督。制订出台一个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范性管理办法,对公众参与决策、信息沟通、规划审理、公众监督、公众参与财政扶持、公众参与社团组织管理和生态建设干部考核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义务,切实从组织制度上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是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目前,应在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的基础上,着重维护公众的“三权”。即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进一步推进环境信息公示制度;维护公众的环境监督权,建立重大污染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开通市民投诉热线;维护公众的参与权,适时组织公众参与现场检查,对一些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和规划项目论证等,举办市民听证会和信息通报会,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

  四是加强公众参与的政策引导。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将公众参与纳入生态市建设和生态补偿政策机制之中,建立出台适合本地群众广泛参与的政策措施。例如,建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补偿政策,通过环保、财政建立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定期支持有关公众参与的社团组织。基金来源可以从每年生态市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环保专项治理资金和社团各项赞助资金中解决,主要用于公众参与环保学习、工作和监督活动。完善污染举报奖励优惠政策,对在与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事件斗争中的有功者,各级政府应当给予记功和嘉奖。施行优秀环保市民奖励政策,科学评价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绩效,建立评选年度优秀环保市民制度,对评为年度环保市民的,在次年全市“六·五”世界环境纪念日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是深化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各系统、各行业应当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拓展绿色系列创建平台,深化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要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通过倡导“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文明村”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推动区域自治和公众行为规范。

  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