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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应建立责权对等机制

Eedu.org.cn 作者:张茉楠    资讯来源:中国能源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2

  眼下,由发展“低碳经济”引发的“碳减排”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声势浩大地展开。然而,在这场全球运动的背后,其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全球“绿色战争”。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发展中大国,或是中小国家,都将围绕为全球气候变化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产生新的冲突和博弈。

  事实上,发达国家不仅想借发展低碳经济,通过能源产业转型和新能源产业革命的方式再造经济增长,并试图再次争夺全球经济的制高点,更力图利用其在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导地位分得更多的利益。“碳减排”之所以是块丰厚的大蛋糕,是因为碳减排权早已成为一种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责任转移的资产。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发达工业化国家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它们的部分“容许的排放量”,并可以从其在其他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得减排信用。目前全球有四个碳交易所,包括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EU ETS)、英国的英国排放权交易制(ETG)、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以及澳洲的澳洲国家信托(NSW),全为发达国家所主导。近年来,全球碳交易出现了爆炸性增长。发达国家不仅转嫁了责任,更在碳交易市场上挣得盆满钵满。

  发达国家在过去两百年来依靠大量碳排放拉动的工业增长,是目前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自1950年以来,全球碳排放增长中有四分之三来自发达国家。但是,在当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却承担了全球减排的大部分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补偿,反而被发达国家制造的种种“中国环境威胁论”、“中国责任论”所包围。

  作为主张“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对等”的大国,中国必须积极推动在全球碳减排中的权利与义务一致。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世界各国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来共同应对。既然发展中国家承担了更多的碳减排责任,就应该在利益上有对等的补偿。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资金缺乏和技术落后,使得碳减排的成本十分高昂。仅以中国为例,要实现到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幅控制在5.5%以内的目标,中国需要在2010年到2050年间累计增加投资14.2万亿美元,每年的投资额将占到当年GDP的7%左右,这显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此外,低碳技术是未来国家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因发达国家在对发展低碳经济有利的生物质能发电、天然气发电技术、煤气化技术等的转让一直避实就虚,不肯轻易妥协。

  哥本哈根谈判日趋临近,这将对主要大国的经济政策、能源战略和对外关系产生深远影响。各国分歧依旧,但也在不断磨合。中国应在哥本哈根会议上积极倡导责任与权利的对等机制,推动建立实现资金与技术转移的制度框架,打破发达国家主导的碳减排权力体系,形成更加均衡的全球碳减排新格局。

  (作者:张茉楠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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