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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亟待建立

Eedu.org.cn 作者:白志鹏 郭光焕 …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29

  编者按


  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久前发布,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这一限值与WHO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但是,我们距离WHO提出的指导值(10μg/m3)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对此,本报特邀相关专家进行探讨,呼吁建立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希望对读者有所借鉴。


  PM2.5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多项科学研究成果说明,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不论长期暴露或短期暴露,不论暴露水平的高低,城市人群暴露在PM2.5浓度水平均会对健康产生有害效应,构成严重威胁。


  欧美国家和WHO(世界卫生组织)在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研究中均把PM2.5作为标志性指标。PM2.5环境质量基准是指空气中PM2.5对特定对象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最大浓度。我国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迄今为止,还没有基于完整科学理论和足量实测数据支持的空气颗粒物环境质量基准文件,缺乏PM2.5污染特征与健康危害关系的科学数据,导致制定环境标准的科学依据不够充分,不能给出PM2.5对生态系统和人群健康的风险量值。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建立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


开展PM2.5基准研究迫在眉睫


  ■阅读提示
  开展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可为降低PM2.5对健康和生态的影响提供指导,为空气质量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时为制定适合当地目标的政策提供多种选择。


  当前,在PM2.5研究方面,由于缺乏更精密的方法和更灵敏的效应指标,难以准确确定PM2.5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阈值,很难得到PM2.5浓度及其组分与特定的健康水平之间的定量关系。这些定量关系的重要性在于:可用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当前污染水平下的死亡或发病风险;预测PM2.5降低情况下可获得的健康改善程度和健康收益;用于评价降低PM2.5污染干预措施的成本收益。


  欧盟和美国等许多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和修订,而进行这些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环境基准文件。因此美国和欧盟等国家不断地开展和汇集大量关于环境基准研究的最新成果,对环境基准文件不断地进行更新,为环境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供了科学依据。


  目前国外的PM2.5基准信息内容远不能满足我国需求,相关的出版物和文献信息也很缺乏,这给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我国PM2.5质量标准和质量基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2012年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但是有关PM2.5的很多科学问题尚未开展深入研究;缺乏有关PM2.5污染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如污染水平、时空变化、理化特性、来源等监测、检测和相关研究资料;PM2.5污染特征与健康危害关系的科学证据不足;我国PM2.5理化特征和人群遗传背景与欧美存在较大差异,制订相关质量标准和防治对策时不能照搬国外研究成果;环境标准体系缺乏一套基于完整科学理论和足量实测数据支持的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作为科技支撑;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环境健康、生态毒理等基础研究以及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相对滞后。


  这些都给环境标准的完善和修订,给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带来了困难。开展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可以为降低PM2.5对健康和生态的影响提供指导,为我国空气质量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时为制定适合当地目标的政策提供多种选择。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开展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工作迫在眉睫。


建立基准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阅读提示
  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如首先要体现在保护公众健康方面;要在拥有大量科学证据的基础上开展,明确环境质量基准研究中的科学问题,制定我国的综合研究计划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机动车数量的增长,在我国一些地区,PM2.5污染比较严重。这些地区罹患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和呼吸道疾病的人群呈上


  升态势,而我国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当前,应该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基础上,建立我国的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


  在PM2.5基准研究方面,发达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美国相关法规规定,每5年定期发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AAQS)评估审查结果,每次修订的主要依据是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研究的新成果。美国1971年颁布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以总悬浮颗粒物(TSP)作为颗粒物指标,1987年改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基于1996年发表的细颗粒物(PM2.5)与健康效应(肺心病患者症状加重,住院率、急诊和过早死亡增加)相关性研究的最新成果,于1997年再次修订了NAAQS,新增加了PM2.5标准,并对保留的PM10标准做了小幅修改。2006年,美国环保局建议再次修改PM国家空气质量标准。2007年在实施新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取消PM10年均值标准和PM10-2.5标准,将PM2.5的日均值降低为35μg/m3。美国的环境质量标准正是由于紧随环境质量基准研究的新进展而不断修订,才得以保持其先进性,并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刻影响。


  美国“颗粒物的综合科学评价”(2009年以前叫颗粒物空气质量基准文件)是一种全面的回顾性综述文件,用作制修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依据。这些文件不断更新,每次更新都汇集了大量的最新研究成果。美国从1969年第一次发布颗粒物的空气质量基准文件起,先后经历了十几个版本。


  对于未列入基准文件的大量污染物,美国毒物和疾病登记署也会不定期发布和修订一系列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毒性谱数据,包括数百种化学物质的来源、分布、长期和短期的暴露以及毒性数据,为基准研究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


  空气颗粒物与人体健康间的不确定性,促使美国国会增加了对空气颗粒物与健康关系的研究经费,1999~2010年实施了两期“颗粒物中心”计划共10个项目,总投资超过7500万美元;2011年~2016年实施“清洁空气研究中心”计划,4个中心共资助3200万美元,循序渐进地研究颗粒物污染和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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