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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研究起草生态补偿条例

Eedu.org.cn 作者:于呐洋    资讯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25

  要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

  本报讯 记者于呐洋 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今后要积极开展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和试点工作。
  报告强调,目前,我国多元化补偿方式尚未形成。要充分应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搭建协商平台,完善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补偿关系,采取资金补助、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横向生态补偿。
  报告指出,在东江、九龙江、赤水河、滦河、东江湖等开展流域和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蓄滞洪区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加快推进祁连山等7个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在天津、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在西北地区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等等。

  保护者和受益者权责不到位

  本报讯 记者于呐洋 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生态补偿存在保护者和受益者的权责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还存在着一边享受生态补偿、一边破坏生态的现象。
  报告指出,对生态保护者合理补偿不到位。重点生态区的人民群众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很大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还存在着保护成本较高、补偿偏低的现象。除了标准偏低和有的地方未及时足额拨付补偿资金外,一些地方还没有把生态区域、生态保护者的底数摸清楚,不能有效实施生态补偿全覆盖。此外,生态保护者的责任不到位。补偿资金与保护责任挂钩不紧密,尽管投入了补偿资金,但有的地方仍然存在生态保护效果不佳的状况,甚至在个别地方还存在着一边享受生态补偿、一边破坏生态的现象。
  报告指出,生态受益者履行补偿义务的意识不强。生态产品作为公共产品,生态受益者普遍存在着免费消费心理,缺乏补偿意识,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此外,开发者生态保护义务履行不到位,例如,还有部分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没有缴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报告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受益者和保护者的权责。生态补偿的支付主体是生态受益者,以及代表受益者的各级人民政府。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区域、大型废旧矿区和跨省流域的生态补偿;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本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区域、废旧矿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及流域海域的生态补偿。要将生态补偿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切实履行支付义务,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引导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各类受益主体履行生态补偿义务,督促生态损害者切实履行治理修复责任。督促受偿者切实履行生态保护建设责任,保证生态产品的供给和质量。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

  本报讯 记者于呐洋 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今后要健全生态补偿配套制度体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
  报告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界定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矿山开采权、水权,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根据各领域、不同类型地区的特点,完善测算方法,分别制定生态补偿标准,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切实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跨省流域断面水量水质国家重点监控点位和自动监测网络,制定和完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提供动态监测评估信息。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统计信息发布制度,抓紧建立生态补偿效益评估机制,积极培育生态服务评估机构。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

  应提升全社会生态补偿意识

  本报讯 记者于呐洋 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提升全社会生态补偿意识。
  报告指出,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意识深入人心,是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真正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提供生态公共产品也是发展的理念,使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以履行义务为荣、以逃避责任为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思想,营造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的好氛围。
  报告强调,在大力推进生态补偿工作的同时,国家还将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使生态补偿、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得到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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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的定义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的环境经济政策。
  生态补偿的基本要素包括:补偿客体、受偿主体和补偿主体及其权责、补偿标准及测算方式、补偿方式、监测评估等五个基本要素。
  生态补偿的核心目标: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补偿的难点:相关权责制度不健全,生态功能区划和功能定位尚未完全明确,生态补偿标准体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核算体系、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滞后,保护者、受益者及其权责难以清晰界定,政策法规建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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