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环境保护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浙江共有13个市、县(区)入选,分别是嘉善县、淳安县、宁波镇海区、杭州西湖区、洞头县、天台县、长兴县、云和县、遂昌县、泰顺县、舟山市、丽水市、德清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始于2008年,环保部制定发布《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建设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体系、环境安全、文化道德和体制机制。此前,环保部批准了5批共71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通讯员 黄松光 记者 童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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