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环球热点 >> 正文

“希望《哥本哈根协议》升级为联合国决议”

Eedu.org.cn 作者:袁雪    资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6

  联合国坎昆气候变化会议召开在即,欧盟的立场也开始浮出水面。

  11月23日至24日,欧盟首都布鲁塞尔先后召开了两场关于气候变化的研讨会,欧盟气候行动总司司长约斯·德尔伯克(Jos Delbeke)均亲临现场。本报记者在会议期间,两次专访了德尔伯克,他表示,欧盟希望坎昆会议能将《哥本哈根协议》,以及各缔约方附带提交的减排目标升级为联合国决议,以期为“(2012年的)南非气候变化会议打下基础”。

  《哥本哈根协议》是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最后关头,各国领导人紧急磋商后达成的政治性共识。由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部分缔约方持反对意见,该协议并未成为联合国决议。

  在德尔伯克看来,挡在坎昆面前的有两道槛,一是一些国家在减排上的政策变化,尤其是美国气候立法受阻参议院,这大大拖延了美国减排进程,二是欧盟糟糕的经济形势,减排不利于欧盟短期内的经济复苏。

  升级《哥本哈根协议》

  《21世纪》:欧盟希望坎昆达成什么结果?

  德尔伯克:我们希望,坎昆能达成一个“平衡的一揽子决议”,在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资金支持、技术支持、毁林问题等方面达成协议。

  为此,欧盟希望能将《哥本哈根协议》上升为联合国决议。目前,该协议仅仅是被《公约》缔约方“注意到”而已。

  《哥本哈根协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包含一些重要原则,其中缔约方减排“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三可原则”是欧盟非常重视的问题。哥本哈根协议确实涉及了这个问题,但描述很少,坎昆需要进一步落实“三可原则”。另一部分是各缔约方提交的减排目标,欧盟希望这些目标也能被写入坎昆会议的联合国决议。

  《21世纪》:从今年的几次国际气候谈判看来,始终有国家质疑《哥本哈根协议》的合法性。他们认为《哥本哈根协议》的制定不符合联合国程序。欧盟计划如何打破这种僵局?

  德尔伯克:《哥本哈根协议》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地位,是许多国家领导人磋商的结果,有100多个国家认可这一协议。

  现在,该协议还不是联合国减排法律框架体系中的一部分,因此坎昆会议需要将其上升为联合国决议,这样一来,我们将会有更稳固的工作基础。

  模糊“三可原则”和ICA区别

  《21世纪》:根据联合国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发达国家减排行为必须接受“三可原则”的考验,但发展中国家的国内自愿减排行为不需要接受“三可原则”,只需要接受“国际磋商和分析”(ICA)即可。欧盟计划在坎昆强调“三可原则”,是否意味着欧盟希望将这一原则应用于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减排?

  德尔伯克:这可以开放讨论,在我看来(“三可原则”和ICA)仅仅是名字不同,(但都包含在减排透明度问题中)。

  欧盟坚决维护国际磋商的必要性,国际磋商已被写入《公约》,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需要遵守。当然,“三可原则”和ICA的形式和执行程序都有所不同。ICA是一种辅助性机制,只是要求缔约方交换减排信息和数据,保持减排的透明度。ICA并不包含强制检查的内容,也不是惩罚性的,更不会介入一国政策。

  (我甚至认为)ICA可以被看做是“三可原则”的一部分。印度日前就ICA提出了一个意见报告,欧盟和美国都对此持积极态度。从各方华盛顿会面(记者注,11月17日至18日,在华盛顿举行的世界主要经济体论坛)来看,我们可以在这一意见报告的基础上,就实质性、原则性问题达成共识,并在明年的南非会议中进一步发展ICA机制。(编者注:各方在ICA问题上争议的核心是,ICA是否需要带有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坎昆后或考虑碳关税

  《21世纪》:你曾警告称,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做出相应减排行动,很可能面临欧盟保护主义措施的风险。这是否暗示欧盟将推出碳关税?欧盟是否会将碳关税作为坎昆谈判的筹码?

  德尔伯克:目前欧盟委员会还没有计划立刻推出碳关税,但欧盟现在关于碳关税的讨论确实很激烈。欧盟商界、各成员国领导人、议员都在讨论这一问题。

  欧盟不会在坎昆谈判桌上提出碳关税。我想,如果各缔约方都能够遵守《哥本哈根协议》的共识,欧盟就不会草率地推出碳关税。

  欧盟计划在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80%。但在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将如何行动前,我不认为欧盟能够做出这样的努力。当我们从坎昆归来,总结坎昆的成果以及为2011年南非会议所做准备时,碳关税将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