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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推行一河一策 探索污染单元综合治理模式

Eedu.org.cn 作者:李庆生 吴殿峰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8

  考核出境断面水质,探索污染单元综合治理模式

  2010年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近日召开,黑龙江省环保厅厅长李平在会上表示,全省环保工作要以铁面、铁拳、铁腕、铁心的“四铁”精神,构建全防全控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体系,还松花江两岸人民“一江清水”。

  2009年黑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河流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10.3%,Ⅰ~Ⅲ类水质比例达32.8%;占总数86%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项目建成后,松花江黑龙江段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同江出境水质Ⅲ类水体比例达61.5%;二氧化硫减排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指标。

  会议提出,为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将联合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项目行政督察力度,确保在建的保竣工、竣工的保运行、运行的保稳定;督促所有已实施的“规划”项目在年内必须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对没完成年度目标的地市实行“区域限批”,对未完成“规划”任务的企业建议银监机构限制信贷。

  同时,黑龙江省将探索实施松花江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制度。以省辖城市为单位,考核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对水体污染物超过目标值的城市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全省将全面推行“一河一策”,实施河流管理“河(段)长制度”,对污染较重的阿什河、安邦河、呼兰河等主要河流试行“河(段)长制”。

  另外,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还将探索实施污染单元综合治理模式,根据水系汇水特征,划分流域污染控制单元。按照污染源和水质间的相应关系,从单元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治理、面源污染、产业结构、水资源构成及开发利用情况、生态环境等方面,全面分析控制单元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并对控制单元实行差别化分类管理。

  会议明确,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停止审批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密切监控高风险污染源;控制石油、煤炭、化工、造纸和食品等重点行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大监管力度,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限产治理或停业整顿。(李庆生 吴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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