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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依法保护努力实现湿地零净损失

Eedu.org.cn 作者:王皓    资讯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6

  本报讯(记者 王皓)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就《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参加调研并讲话。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本市唯一的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周边生活污水进入翠湖湿地以后,经过自然生态净化可以达到四类水质,成为湿地的重要补给水源。杜德印非常关心湿地公园对外开放情况,了解到一期工程建成后,公园出于生态保护优先的考虑,没有急于向社会开放,他对这种稳步推进、适度开发的保护方式给予肯定。

  座谈会上,副市长夏占义和市园林绿化局负责人报告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情况。目前,全市湿地总面积5.14万公顷,仅占全市总面积的3.13%,而且存在着湿地分布斑块化明显、湿地间连通性差、缺乏水源补给、生态功能逐渐退化等问题。调研组还听取了湿地保护专家、中国林业科学院湿地研究所所长崔丽娟关于国际湿地保护情况和对北京湿地保护建议的报告。

  “十里青山行画里,双飞白鸟似江南。”杜德印在讲话中引用明代诗人文征明吟诵北京古湖泊的诗句,引发参加调研的人大代表对北京水系发展的历史思考。他说,从水系丰饶的历史古都,到水资源严重缺乏的现代化大都市,北京的生态环境发展轨迹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严峻矛盾的集中体现。奥运会后,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进行湿地保护立法,是本市地方立法中一项创制性任务。我们必须加强学习研究,深入思考北京市在湿地保护中面临的特殊形势,提高立法质量,为保护好北京湿地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杜德印说,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北京这样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大城市就显得尤为重要。立法中要充分贯彻生态优先的指导思想,研究建立湿地分级分类保护机制和保护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占用破坏湿地,对因为总体规划必须要占用湿地的,必须实现异地等量甚至增量补偿复建,确保全市范围内湿地保护零净损失的目标。在管理体制中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优先的保护意识,各部门要依法明确职责,保护不力的要按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柳纪纲、唐龙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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