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5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5000多万亩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以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屏障为目标,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来抓,全区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5001.58万亩,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生态建设取得了整体恶化趋缓、局部治理区好转的良好效果。
5年间,全区共有近500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共植树3.8亿株。据2008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全区森林面积3.55亿亩,占全国的12.1%,居全国第一位;森林蓄积量13.6亿立方米,占全国的8.6%,居全国第五位;森林覆盖率达20%。与2003年比较,森林面积增加了4736万亩,蓄积量增加了72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43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实现了自治区确定的2010年的奋斗目标。
据监测结果显示,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继续实现“双减少”,五大沙漠(巴丹吉林、腾格里、库布其、乌兰布和、巴彦温都尔)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沙漠面积相对稳定。五大沙地(毛乌素、浑善达克、科尔沁、呼伦贝尔、乌珠穆沁)林草盖度均有提高,沙地向内收缩。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经过治理,生态状况呈现整体逆转态势。全区2.4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5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了初步治理,6000多万亩农田、8000多万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全区总体上实现了从沙逼人退到人逼沙退、从沙化面积扩展到沙化面积缩减的历史性转变。
“十一五”期间,国家共投入内蒙古林业建设资金272.77亿元,其中退耕还林资金138.85亿元,涉及退耕户153万户、597万人,退耕户人均累计获得退耕补助2326元。同时,自治区积极扶持各地发展林沙产业,制定了《林业产业发展纲要》,设立了林业产业扶持资金,出台了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办法,林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9年全区实现林业总产值近18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牧民就业增收。
展望“十二五”,内蒙古将继续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以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为支撑,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大兴安岭国有林区改革,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巩固依法治林成果,推动林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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